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索 引 号 | FJ00103-0900-2022-00269 | 文号 | 闽工信建议〔2022〕63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 | 2022-05-07 |
索 引 号 | FJ00103-0900-2022-00269 |
文号 | 闽工信建议〔2022〕63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 | 2022-05-07 |
薛从福代表:
《关于驱动烘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1607号)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省烘焙食品产业发展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该建议由我厅分办,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推进首台套装备发展的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省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有力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研制与推广应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开展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2014年,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出台《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暂行办法》,在全国较早开展首台(套)认定和扶持工作。2017年,我厅对《暂行办法》进行修订并制定《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扶持实施细则》。2021年7月,借鉴国家和外省经验做法,结合近年来工作情况,围绕认定领域、认定条件、认定方式和后期管理等方面,我厅对《实施细则》作了进一步修订。2014年以来,全省共认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237台(套),涉及专利1000余件。其中漳州金钥匙机械有限公司烤纯蛋糕生产线、福州闽台机械有限公司蛋品分级装托机、漳州明建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动/静超高压灭菌处理设备等食品生产装备,先后被认定为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并获得省级资金补助。
(二)推进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试点。我省认真落实国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银保监会关于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要求,积极组织和指导我省机械装备企业申报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到目前,全省共有6家企业的63个项目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保险补偿,装备价值约111.3亿元,保险金额约3.3亿元。
(三)抓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2018年,我省实施《福建省推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从完善首台(套)研发创新体系、完善认定与检测机制、构建首台(套)示范应用体系、发挥国有企业作用等方面,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2019年,我省成立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工作小组,并在全国率先组建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与首台(套)示范应用联盟。2020年,我厅牵头制定进一步促进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的若干措施,加大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支持力度,对应用经认定的国内或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给予不超过设备购买单价的15%补助,最高补助金额为100万元。
二、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吸收您的宝贵建议,加快推动食品生产装备首台(套)研制和推广应用。
(一)支持食品生产装备企业申报首台(套)政策。结合我省装备产业发展实际,动态更新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支持技术创新领先的食品装备列入首台(套)指导目录;鼓励食品装备生产企业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和技术创新,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的食品生产装备,提高自主研制能力,促进我省食品装备制造业提质增效。
(二)提升食品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联合攻关能力。依托省重大技术装备研发创新与首台套示范应用联盟等平台,进一步推动装备生产企业、应用客户、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协同合作、聚集优质创新资源,增强食品生产装备首台(套)关键核心技术的联合攻关能力。同时,结合首台套装备研制和使用需求,积极搭建从用户、工程设计、设备成套研发到制造、检测等全产业链供需对接平台。
(三)促进食品生产装备首台(套)推广应用。鼓励省内企业应用首台(套)产品,落实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政策,对应用我省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企业,继续按规定给予补助。依托有条件的行业龙头企业、重点专业平台等,加强对首台(套)产品的展示和推介,推广应用首台(套)产品,建立食品生产装备首台(套)示范应用基地。
再次感谢您对我省烘焙食品产业发展和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您继续关注我厅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如有新的建议意见,敬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沟通。
领导署名:翁玉耀
联 系 人:吴高信
联系电话:0591-87513054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