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19-10-08 08:55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12月12日至2019年1月20日省委巡视七组对省工信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19年4月22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稳抓牢巡视整改政治责任
    4月22日巡视意见反馈后,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翁玉耀同志立即召开巡视整改工作部署推进会,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具体要求。会议认为,省委巡视七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意见,客观全面、切中要害、深刻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工信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省工信厅党组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厅党组迅速行动,担当责任,传导压力,带动全厅上下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坚决彻底抓好巡视整改。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强化思想自觉。厅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原原本本、原汁原味学,逐段逐句领会精神,深刻领会把握蕴含其中的坚定决心和鲜明导向,进一步强化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二是提升政治自觉。厅党组引导全厅上下充分认识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抓好巡视整改就是政治考验,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担负政治责任,不折不扣完成整改重大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反馈意见饱含着省委对省工信厅党组的严格要求和深切期望,为进一步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实现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指明了方向。三是增强行动自觉。厅党组带领全厅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将坚决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具体体现,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自觉对号入座、主动认领,真正整改、严实整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坚持守土尽责,全面担负起巡视整改的主体责任。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统筹抓。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翁玉耀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率领全厅上下全力以赴做好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省工信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翁玉耀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二是围绕整改任务,坚持全程抓。厅党组认识到,巡视整改工作进度快不快、质量好不好、成效明显不明显,关键在领导。翁玉耀同志坚持靠前指挥协调,重要任务亲自部署、整改责任亲自传导、突出问题亲自督办、线索处置亲自过问,主持召开8次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2次厅长办公会、1次专题会,及时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驻厅纪检组组长和各位厅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抓好职责范围内整改事项落实,重要问题随时研究,共同负起主体责任。厅巡视整改办共召开专题会议11场,认真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日常协调和检查督促。三是盯住标准要求,坚持严格抓。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巡视整改工作,对能够即知即改的,马上就办、立行立改;对阶段性能够完成的,必须在7月10日前完成集中整改;对情况复杂、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必须在7月10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做到时刻紧盯、长效推进,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6月22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翁玉耀同志代表厅党组紧扣主题,认真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和主要措施。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从政治上找差距、思想上找症结、工作中找问题,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预期效果。
    (三)明确目标任务,推进巡视整改落地见效。一是制定完善方案。厅党组对照巡视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逐条认真研究提出细化措施,制定巡视整改总体方案、4个专项方案和若干个细化子方案,形成“1+4+N”整改方案体系,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目标要求及工作时限。按照目标可实现、责任可明确、措施可操作、政策可落实、效果可评价的要求,细化整改措施219条。二是坚持立行立改。巡视期间,对巡视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边巡边改。对无线电干部反映厅党组关心指导不够等问题,翁玉耀同志随即召开6场专题座谈会,听取相关无线电管理局班子意见,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形成9个方面整改措施,逐一抓好落实。对展会讲座类活动管理、舆情管理等问题,立即制定相应措施,严格规范管理。对扶贫开发方面的问题,立即调整充实厅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发展挂钩帮扶联系制度。巡视反馈会后,对省委巡视七组反馈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共排出即知即改事项49项,均在5月19日前完成整改。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及时与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请示汇报,明确工作要求。根据省级机构职能变化,加强协调沟通,涉及类金融整改事项已交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落实,我们认真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确保巡视整改事项全覆盖、不断档。
    (四)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巡视整改工作保障。一是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制定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在集中整改阶段,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厅巡视整改办每周召开例会,梳理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会诊”“开方”,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二是构建责任落实机制。构建“厅主要领导全面抓,分管厅领导牵头抓,其他厅领导直接抓,整改责任单位具体抓”责任落实机制。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扛起责任、带头抓好整改,各牵头部门勇于担当、大胆牵头、加强协调,配合部门主动积极、认真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齐心协力抓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完善工作推进机制。成立省工信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分管厅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聚焦整改方案,制定“一表”“一单”(《整改方案落实进度表》《巡视整改事项通知单》),建立台账、强化调度,挂图作战、事了销号,每周更新进展情况,确保整改工作逐项落实。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机制。加强巡视整改情况督促检查,对承担巡视整改任务的15个牵头处室(单位)实行专人对接联系,巡视整改期间共开出督办通知单56份,对重点事项全程跟踪督办。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的,进行催办、约谈和通报。编发简报11期,在机关办公内网设立巡视整改专栏,及时反映巡视整改动态,让全厅干部了解巡视整改进展情况,共同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五)推进建章立制,巩固扩大巡视整改工作成果。坚持“四个结合”,即将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对福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起来,与抓好中央巡视反馈问题、上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及历次审计、巡察、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与实现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年度目标任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紧密结合起来,实现巡视整改与业务工作同步推进。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着力完善制度、健全机制、补齐弱项短板,列出巡视整改建章立制任务清单,修订或制定相关制度25项,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有力巩固提升巡视整改成果,为加强党的建设、改进机关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二、突出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推进整改任务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还有差距
   (1)关于“未能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投资服务。组织实施两批次共544项省重点技改项目,总投资额1732亿元。6月17-18日举办第九届民企产业项目对接会,今年以来共对接、签约产业项目1797项,计划总投资7809亿元,其中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194项,计划投资5128亿元。围绕提升“十三五”后两年全省工业投资增速,按月监测工业投资完成情况,按季度编制工业投资情况分析报告,1-6月全省工业投资增长20.2%,比全社会固定投资增速高13.2个百分点。进一步完善全省工信项目管理系统,对总投资超10亿元的210项重点工业项目进行跟踪,截至7月10日已开工19项、投产(含部分投产、试产)47项。二是推动工业稳增长。强化“周监测、月分析、季调度”运行协调机制,定期通报全省工业运行情况,赴福州、厦门、漳州、泉州等地开展中美贸易摩擦影响及对策专项调研,加大企业引导、帮扶力度,确保工业稳增长,1-6月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6%,比全国平均增速高2.6个百分点,居全国第5位、东部10省市第1位。加强工业新增长点项目跟踪、监测,1-5月全省632项省级工业新增长点项目新增产值734亿元,占年度目标51.6%。组织2019年省级高成长企业申报,7月22日发布408家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高成长培育企业名单。三是培育百亿龙头企业。按照《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发布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省级龙头企业(含子公司)443家。深入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三个一百活动”,强化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全流程服务和要素保障,力争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超百亿元的企业45家,2020年达到50家。
    (2)关于“提高工业竞争力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召开全省产业发展推进会议,制定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要点,实施2019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推进197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加快建设,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350亿元。在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期间集中签约数字经济重大项目41个,总投资587亿元。在第九届民企项目对接洽谈会期间签约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206项,总投资2122亿元。二是实施单项冠军企业培育工程。推荐10家企业申报第四批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对第一批3家国家级单项冠军进行复核。开展第三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申报,目前已申报企业208家。三是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实施2019年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促进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1-6月完成投资35.7亿元,占全年计划59%。落实千亿产业集群计划,坚持扶优扶强,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以及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和“双高企业”、“龙头企业”,力争到2019年底产值超千亿的产业集群达到18个以上。四是加快10家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建设,征集2019年度省级技术创新重大项目440项,认定第二十六批省企业技术中心15家。深化产学研用联合开发,引导企业增加研发创新投入,举办全省生物医药产学研对接活动,发布项目成果110项、企业技术需求66项,实现对接56项。征集第十七届“6.18”项目成果1653项、企业技术需求476项,实现对接266项。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项目31项,总投资44亿元,促进工业发展基础能力和水平逐步提升。
    (3)关于“支持产业发展重点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产业梳理,分析电子、机械、石化、轻纺、冶金等行业发展情况,提出主导产业培育发展有关建议。整合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壮大县域产业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二是精准扶持重点产业发展。统筹安排企业研发分阶段补助1.5亿元、高新技术培育专项4666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1亿元,集中支持科技型、高技术企业发展。发布年度省级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指南,将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柔性化改造和“机器换工”,先进制造业产能扩张,及工业强基工程等项目作为技术改造重点扶持方向。三是加快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培育。开展2019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和第四批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申报,目前共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90家,建设省级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29个,力争2019年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分别达到100家、30个以上。
    (4)关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巡视反馈意见中指出的11处煤矿,于2016年12月列入2017年煤炭去产能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淘汰,淘汰名单已于2018年1月2日在省政府网站公告。二是持续开展煤炭去产能工作,2019年计划退出煤矿3处以上,去产能75万吨/年以上。到6月底已有9处计划关闭退出煤矿(总产能129万吨/年)在县(市、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9月底前可完成实质性退出,12月底前可全部完成省级验收。三是严禁违规新增钢铁产能,印发《2019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国家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规定,主动核实查处并通报福建竑锦实业有限公司违规新增钢铁产能行为,督促各地落实责任,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
    2.扶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不足
    (1)关于“对中小企业的扶持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加大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从2019年起到2021年,每年各安排1亿元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2019年度补偿资金已于2月份预算安排。二是加强政策宣贯,依托“政企直通车”,构建全省惠企政策一站式发布平台,5月16日正式运行,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涉企政策汇聚发布。到7月10日共发布涉企政策549条。三是开展中小微企业服务券试点,第一批196家小微企业领取服务券206家(次),领券金额310万元,线上交易用券次数190次,服务券抵扣成交金额约150万元,6月5日启动第二批服务券申领发放工作。开展第三批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224家企业通过专家评审。经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家。
   (2)关于“落实降成本政策效果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出台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方案,开展排查摸底,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通报督促,有效推进清欠工作。到6月底全省已清偿19.72亿元,剩余10.46亿元,清偿率65.3%。二是落实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发展等政策措施,推进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试点,降低物流成本。目前全省高速公路通行费在原减负基础上再减收8035万元。实施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推进物流园区项目35个,重点支持综合服务型、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建设。到6月底完成工程包投资20.4亿元,占年度计划73%。三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扩大电力直接交易规模和市场主体范围,2019年参加交易企业扩大到1500家左右,比2018年增加约500家,到6月底完成交易直接合同电量约545亿千瓦时,为参加交易企业降低用电成本约15亿元。
    (3)关于“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未能有效解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产融对接,发布征集2019年省重点技改项目融资需求清单、中小企业股权融资需求清单、民企发债需求清单。充分发挥省、市、县三级产融合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举办省级产融云平台“融智汇”产融对接主题沙龙、2019年产融合作推介会暨第二届中小企业与基金对接会、侨企专场融资沙龙等活动,推动有融资需求的重点企业(项目)与金融机构对接。二是开展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召开全省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推进会,泉州、宁德市开展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到7月10日九牧厨卫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上游6家中小微企业确认应收账款1.62亿元,实现应收账款融资1.58亿元。福州、莆田、三明等市应收账款融资试点工作也已启动。
3.厅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1)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不够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统筹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议题安排。将单个项目资金超过100万元或一批项目资金合计超过100万元的事项列入党组会议题。4月下旬以来,2019年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留省资金分配、年度课题研究经费、工业企业救灾资金等7项大额资金安排议题均由厅党组会研究决定。二是完善重大事项决策程序。6月20日厅党组会研究通过新修订的《省工信厅党组工作规则》《省工信厅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三是严格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议题审核。对涉及大额资金的事项,由牵头处室(局)作出详细说明,经厅计财处、机关纪委审核会签后,报分管厅领导审核并经厅主要领导同意后列入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议题。
    (2)关于“对下属单位管理不够到位”的相关问题
    关于“对直属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要求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14日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学习《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三重一大”决策相关制度文件。二是省新材办已制定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新材办工作规则。省经济社团中心已制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及相关规章制度。三是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方案,督促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自查自纠,6月3日起对9家派出机构、10家直属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召开集体约谈20场,约谈干部453人次,个别访谈干部132名,对存在问题的,已督促相关基层党组织抓好整改。
    关于“没有理顺直属单位职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份先后对省新材办、散装办、工美中心、经济社团服务中心等直属单位开展4场专题调研,形成厅部分直属单位履职情况调研报告。二是5-6月期间,3位厅领导按照分工听取部分直属单位履职、落实巡视整改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商讨理顺事业单位职责、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有关对策。三是及时与省委编办沟通协调,跟踪了解事业单位改革有关情况,做好有关前期工作。
    关于“对厅机关及直属单位资产管理比较松散、统筹使用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5月份对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各类房产进行清查,建立闲置资产台账。二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闲置资产调剂管理的通知》,每年开展一次闲置资产全面清查,建立闲置资产清单,按照“调剂优先、按需调配”的原则,严格固定资产调剂处置审批,建立闲置资产统筹调配管理机制。三是督促部分直属单位做好资产交接处置。省新材办于2月搬入福建经贸大厦办公,停止向福建水泥股份公司租用位于宏扬新城的办公用房。省散装办于2月搬入福建经贸大厦办公,其位于宏扬新城的办公用房于6月21日交由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安排。四是今年以来省工美中心已停止向省工艺美术研究院支付房租。省工美中心与省机械研究院、省节能中心、省工艺美术研究院等单位进行对接,提出工艺美术珍品馆场所安排建议方案,将就建议方案作进一步研究论证,推进相关工作。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一是4月26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专题研讨,进一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3位厅领导作主题发言,其他厅领导提交书面发言材料。二是制定《持续兴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热潮实施方案》,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脱贫攻坚、全面深化改革等方面重要论述共12个专题。到7月10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组织理论学习30次,其中集中研讨7次,厅领导交流发言22人次。三是办好工信讲坛。4月份以来共举办3期“新思想·大学习”工信讲坛,邀请中国信通院专家作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专题报告,邀请省文明办有关同志作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专题报告,参加讲座干部500多人次,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学用新思想成效。四是5月16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6月19日至30日期间安排一周时间,举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读书班,聚焦6个专题,邀请专家授课4次、专题讲座3次、集中自学2次、交流研讨15次、视频学习2次,组织实地参观、重温入党誓词和党员集体过“政治生日”等活动,编印“大学习”活动成果之“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主题征文获奖作品,促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潮深入持续。
    2.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1)关于“落实责任制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6月9日修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将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211”制度等内容纳入厅党组主体责任清单。6月20日厅党组会审定通过《省工信厅党组工作规则》,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6月27日厅党组专题研究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综合分析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于7月8日向省委报告。二是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重点,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宣传思想工作重要论述纳入学习计划。发放《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摆脱贫困》等著作500多套,组织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三是汇编并在厅机关办公内网发布意识形态工作应知应会内容,组织各基层党支部学习,及时调整充实厅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领导小组成员。四是制定《厅党组落实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厅党组和班子成员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和明确整改措施的重要内容之一。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方案》,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检查专项内容,细化为三个检查要点。
    (2)关于“意识形态主阵地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信息引导。对2018年度全省工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印发2019年工信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要点,明确政务信息工作导向。1-6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采用我厅信息176条,其中专报24条,政务信息积分在省直机关排名居前列。定期推送“福建工信”微信公众号信息,巡视整改以来,微信公众号共推送信息247条,比去年同期增长18.2%,其中转载重要政务信息86条,发布政策及解读91条。发挥厅机关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今年以来厅机关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5007条,开展在线访谈5期;设立政策文件库,共收集政策文件107件;对经济运行、行业数据等按年度、季度、月份分类公开,通过图表、图解等方式解读。二是用好载体。今年以来,围绕不同主题对厅机关办公区的宣传栏展板内容进行3次更新。组织党员参与“学习强国”学习,厅机关、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在职党员378名全部参加学习。到7月10日我厅学习情况在省直单位的排名从5月份的52名上升至6月份的40名。加强宣传阵地管理,将宣传阵地管理列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内容。三是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参加“礼赞新中国·奋进新福建”省直机关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积极参加第七届省直机关全民健身运动会和第五届省直机关经典朗诵比赛,丰富机关业余文化生活。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机制不够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意识形态研判机制。5月16日起开展党员干部思想状况网上问卷调查,共有195名党员干部职工参与,并形成问卷分析报告。6月27日厅党组专题听取问卷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党员干部职工思想状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二是开展舆情监测。6月底已确定舆情监测第三方购买服务单位,舆情日常监测工作启动运行。三是规范新闻宣传、展会、讲座等活动管理,对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的新闻宣传、展会、讲座类活动开展排查,上半年共举办讲座4次,均按规定备案。四是严格执行信息“三审”制度,厅网站除“服务”“公开”类外的非文件类信息均统一纳入网上审核流程,由处室(局)、单位保密员及负责人审核、厅网站采编部编审、厅领导审签。5月份以来厅网站发布的2105条信息均按规定审核。对门户网站开展全天候读网,通过机器扫描、人工检查等方法,对网站整体运行、链接可用、栏目更新、信息内容质量等进行巡检。“福建工信”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由发布的业务处室按照非文件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审核程序办理,保证信息导向正确、内容正确。五是制定厅机关内部绩效考评方案,加大意识形态工作考评份量,将意识形态考核的内容细化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阵地建设和管理情况、舆情管理应对情况及重大问题处置情况4个方面。六是加强宣传队伍建设,结合厅机关干部轮岗,选配充实优秀宣传干部,目前在岗宣传干部共7名,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分别确定1名干部作为信息宣传员,进一步充实厅机关宣传与信息队伍。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1)关于“推动党建工作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党建工作。7月3日召开全省工信系统党建暨工业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机关党建、工业互联网党建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全省工信系统党建工作“三级联动”,提升全系统党建和工业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水平。二是推进工信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召开36家工信行业社会组织调研座谈会,全面摸清情况,对正常运作且尚未成立党组织的18家社会组织,采取分类组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推动“应建尽建”和党的工作覆盖,其中对党员人数3人及以上的2个社会组织单独成立党支部,对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6个社会组织联合成立2个党支部,对没有党员、暂不具备成立条件的10个社会组织选派3名党务干部作为党建指导员。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6月22日举办党务(纪检)干部培训班,对近百名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干部)进行培训,并通过专题讲座、测试应知应会知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党务干部业务水平。建立省工信厅直属党委(纪委)委员挂钩联系基层党组织制度,11名党委委员、9名纪委委员分别挂钩联系42个基层党组织。在主体责任检查中,对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身份参加组织生活等党内政治生活情况开展检查,对存在“三会一课”执行不够到位、支部组织生活会不够规范严肃、学习新思想不够深不够透、主题党日活动过于单一等问题的,当场提出批评,并形成问题清单反馈被检查单位,要求抓紧整改。
    (2)关于“落实‘三会一课’等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约谈。5月14日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集体约谈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督促要求各单位针对巡视反馈问题,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各基层党组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召开支部会议进行查摆问题,研究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二是建立交叉检查机制。7月8日印发《关于建立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互评和交叉检查机制(试行)的通知》,从7月起组织交叉检查,按照“就近找、互相查”原则,细化排出4个方面26个检查要点,各基层党支部建立互评对子,每半年由结对支部的支部书记带队开展一次互评和交叉检查,支部纪检委员(干部)对本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监督。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在5月14日的集体约谈会上,要求相关支部就“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按即知即改要求进行整改。上半年各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开展谈心谈话100多次。二是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组织各基层党组织结合巡视整改召开上半年组织生活会,直属党委(纪委)委员参加挂钩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加强督促指导,截至目前已有30个基层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6月22日厅直属机关党委组织近百名党务干部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集体“政治生日”等活动。
    (4)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5月14日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对省监测站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要求按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各项制度。省监测站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按规定补齐思想汇报材料。6月28日厅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对省监测站党支部书记进行提醒谈话。二是5月14日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发展工作的通知》,重点排查发展党员工作程序规范性、入党档案材料完整性等方面问题,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到位,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三是坚持政治标准,扎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把好“入口关”。截至6月底,3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1人被确定为发展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够规范
    (1)关于“执行干部选拔制度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6月12日厅人事处党支部召开巡视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检讨反思存在的问题,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对省机械科学研究院王和平同志任职以来履职任职情况进行总结,组织省机械院9位干部进行考察谈话、开展民主测评,总体评价优秀8票、称职1票。三是修订《厅党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制度》,将科技服务团等挂职干部的晋升任用纳入干部提任范围,统一规范相关程序。四是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重点对干部选任中需要书面报告或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事项、程序进行学习研究。五是认真贯彻落实新出台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对拟任职的干部,在厅党组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严格按照公示时间进行公示,即干部提任的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公布日期的第二天起开始计算。六是按照档案专项审核认定结果,完成李忠进同志出生日期的更正。对新提任的薛安添等18位处级干部的档案,严格按照“凡提必审”的要求与程序审核把关。
    (2)关于“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样核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结合2019年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随机抽查,完成对朱贞、金一帆、李忠进等3位同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重点抽查,并进行比对核查,查核结果一致。二是对叶岚筠同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经商办企业”中个人认缴金额进行重新核实比对,确定其漏报个人认缴金额25.5万元,2017年11月16日已对叶岚筠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三是开展2018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随机抽查,5月9日按照10%的比例抽取16人进行核查委托,严格按照“两项法规”要求,对查核内容逐项比对,防止出现比对缺项漏项,确保核实比对到位。
    (3)关于“一些下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全面开展超职数配备干部情况梳理,列出超配单位和涉及干部名单。经核对,厦门、泉州、南平无线电管理局因统筹使用全省无线电管理局核定的处级非领导职数各1名,导致产生结构性超配非领导职数问题,但根据职级并行有关规定,今年6月起新设置的职级可在同级同类单位中统筹使用,该问题将随职级并行政策的实施得以解决。二是对三明无线电监测分站在没有配备站长情况下,实配2名副站长问题,今年4月经厅党组研究,结合无线电监测站科级干部提任工作,已将其中的1名副站长提任为站长、另1名副站长提任为主任科员,该站已不存在超配副站长职数问题。三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职数管理有关规定,防止出现职数超配问题。
    (4)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按照各处室(局)、派出机构及直属单位“一把手”、其他处级、科级不同序列,完成对全厅在同一处室(单位)任职超过10年的人员情况梳理,分别列出人员名单。二是召开厅党组会研究有关同志交流轮岗事项,结合干部选拔任用,对黄建、游小军、陈丽真、吴晓敏、刘晓鋆、吴景华等6位在同一处室工作超过10年的干部完成轮岗。5月21日向省委组织部请示在厅直属参公单位任职超过10年的陈志宇和林思德两位同志(年龄均已超45周岁)轮岗交流事项。三是将推进干部轮岗交流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事项,结合岗位特点、专业需求、工作需要等,坚持以事择人、人岗相适、用人所长,有步骤、分批次开展干部交流轮岗。
    3.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依然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
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问题的通知》(中组发〔2014〕11号)精神,对2014年6月以后取酬的部分进行清退。目前黄某龙同志已清退2014年6月至2017年5月期间领取的款项8.864万元;黄某旦同志已全部清退在协会兼职期间累计领取报酬及工作经费3.216万元;杨某某同志已清退2015年1月至2016年3月期间领取的工资报酬3.9万元,仍有2014年6月后领取的工作经费4.985万元未清退,考虑到杨某某同志患癌症晚期,处于病重治疗中,厅党组决定同意杨某某同志暂缓清退剩余款项。经研究,党组建议对黄某龙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决定对黄某旦同志进行提醒谈话。二是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王某某同志2017年11月起在省信息产业商会兼任理事职务;省工美中心副主任余卫平同志2014年4月起参与省艺术品行业协会筹建、2015年9月起兼任副会长职务。2位同志在兼职前均未向党组或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党组也未批准他们兼职。2019年4月23日,通知余卫平、王某某辞去社团兼任职务,要求其作出深刻检查。2位同志已分别于5月9日、13日正式辞去社团兼任职务。经核查,王某某同志在社团兼职期间未领取报酬,分管厅领导已对其提醒谈话;余卫平同志自2016年9月至2017年12月期间领取报酬1.6万元,2019年1月3日主动到省艺术品行业协会清退全款。鉴于该同志违规在社团兼职取酬,未向组织如实报告,但在组织发现问题前已主动清退全部款项,党组决定对余卫平进行诫勉谈话。三是重申全厅干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在社团兼职。6月下旬对照社团兼职有关规定,再次对厅管干部社团兼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摸底,未发现存在未经批准在社团兼职的情况。
    4.干部档案专项审核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
对张英俊同志出生年月进行认定;对黄力新同志档案进行重新核查,已补充完善其干部简历;何剑芳同志的党团材料已补充完整。二是开展厅管干部档案有关材料完整性核查,对于党团材料缺失的7份材料,通知有关单位补件,目前已补件到位6份,1份正在补办。三是落实《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对提任的干部严格执行档案“凡提必审”规定,按程序把好审核关。四是对省节能中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省新材办、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省社团服务中心、省经信技术中心、省散装办、省无线电监测站和省机械院的干部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整改到位。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四风”整治还不够到位
    (1)关于“形式主义仍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从提升政治站位、整治“文山会海”、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激励担当作为、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二是坚持少发文、发短文,大力精简文件数量,对照搬照抄脱离实际、单纯转发无具体要求、可直接进行工作布置的坚决不发文,今年以来厅机关各类发文722件,同比下降约30%。修订《关于做好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确认工作的通知》,完善分级审查范围、明确免办确认手续项目范围、简化办理流程,在减少发文的同时提高并网工作效率。弘扬“短、实、精”优良文风,克服文牍主义,压缩文件篇幅,提高文件质量。三是进一步规范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议题报送工作,对涉及传达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会议、文件精神的议题,由牵头办理处室(局)结合实际提出具体贯彻意见,贯彻意见不具体、措施不明确的,均退回重办。四是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调查研究有关规定,深入开展“三比一看”下基层活动,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加大山区、偏远地区和困难企业的调研力度,坚持问题导向,致力解决难点、疏通堵点。截至6月底全厅下基层调研天数606天、280人次,解决企业及基层部门重大问题96个,其中到三明、龙岩、宁德、南平等地区调研452天。五是严格落实全省2019年督查检查考核年度计划。5月15-30日按规定对各设区市政府的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考核,考核结果正在进一步复核。未出现超计划、超范围对基层、企业开展各种督查、检查、考核、考评。
     (2)关于“存在官僚主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福州市2017年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重点项目资金1980万元已于2018年分两批下达,目前除购买设备补助项目外,其余创新项目大部分已进入产业化阶段,有效促进福州市产业关键技术提升和发展。二是7月8日通报上半年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执行进度,对2019年预算专项细化进行分工,跟踪管理、监督抽查、评估资金使用情况,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已完成对2018年省级专项资金绩效自评。三是健全“全系统、全覆盖、全过程”常态化抓项目工作机制,依托全省工信项目信息管理系统,推进省、市、县工业和信息化项目“三库”合一,入库项目总量从一季度末的4800项、总投资24414亿元提高到二季度末的5826项、总投资27479亿元。强化项目对接全过程跟踪服务,促进民企产业在谈项目尽快签约、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到7月10日今年对接的民企产业项目已开工1282项,开工率71.3%,为历年最高。
    (3)关于“部分干部工作不严谨、慢作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针对下达2015年省级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公文错情,4月23日办公室负责人对文印室有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提出批评。5月8日计财处负责人对文件经办人员提出批评。印发做好公文印制前审核校对的通知,进一步优化核文流程、加强情况通报,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针对2016年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补贴资金下达较慢问题,2018年9月26日已下达该批新能源公交车推广补贴资金,同年12月12日已对装备处副调研员黎明春同志进行诫勉谈话。三是督促福州市兑现2018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资金,7月3日福州市财政局、工信局已下拨2018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奖励资金。四是1月22日预拨2018年上半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6200万元;4月30日预拨2018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3148万元,力争在8月份完成清算工作。
    2.行政监管责任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典当行业管理职能已划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此项整改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落实。
    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4月30日办公室负责人对有关人员进行提醒约谈、提出批评。二是4月24日起将无线电技术用车先纳入厅机关统一管理,考虑到无线电技术用车的特殊性,经协调,5月5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同意在省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开设“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账号,目前所有无线电技术车辆已全部纳入省公务用车综合管理平台管理。三是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于4月28日封存闽K19807车辆,并作出说明、检讨,由分管厅领导对时任局长余文静、刘辉调研员进行诫勉,由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对具体负责车辆管理的洪毅同志进行批评教育、肖嘉彬同志进行提醒谈话。4月30日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调整公务用车编制,将闽K19807车辆作为平潭直属分站技术用车,并多次就此事进行协调。6月26日向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报送申请省无线电监测站平潭直属分站公务用车辆编制核定及车辆划拨函,7月11日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正式函复同意将闽K19807专用车调拨给省无线电监测站平潭直属分站作为公务用车。我厅将按程序及时办理车辆过户等手续。四是已给予林英明同志党内警告处分,林英明同志已将违规使用公车产生的费用600元上交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五是开展公务车辆使用管理情况自查自纠,修订《省工信厅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实现公务用车北斗导航定位系统全安装和信息化派车,进一步规范公车管理工作。
    (2)关于“违规公款旅游”的问题
    整改情况:
驻厅纪检监察组已对余天寅、陈仲平立案查处。余天寅主动退缴两次绕道旅游期间违规报销的费用共计5675.5元;陈仲平主动退缴在嘉兴、湖州期间的住宿费、动车票差价及多领取的出差补贴共计738元。厅党组同意给予余天寅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已按程序报省直纪检监察工委审理;给予陈仲平同志党内警告处分。进一步强化直属单位财务集中统一核算、派出机构财务报账制,严格规范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财务管理。
    (3)关于“个别干部不按批准线路出国(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5月8日赵斌同志就未按审批路线时间出国(境)问题进行说明,并提交书面检讨材料。厅党组已给予赵斌同志批评教育。二是对2016年以来全厅在职干部因私出国(境)的基本信息进行归类梳理。三是制定《省工信厅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加强因私出国(境)干部回国后护照登记信息的审查,发现干部违规或管理不严,严肃追究责任。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贯彻落实省委部署要求不够及时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根据省委关于落深落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6月9日修订印发厅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处室。二是督促有关单位完善制度。省节能中心于5月份修订完善预算管理、收支业务管理、采购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合同管理等制度。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于5月份修订《总支部委员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及分解方案》、总支部委员会工作规则、办文制度,制订《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7月8日厅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分析会,分析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通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暨1+X专项检查情况,研究巡视反馈有关初核事项及相关意见。二是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6月3-24日由厅领导带队分6组对厅机关10个处室、9个派出机构、10个直属单位就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决策部署,及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形成29份问题清单,督促被检查单位在1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报告整改情况。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分管领域是否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纳入2019年度厅领导和处室负责人的述职述廉内容,并加强审核把关。
    (3)关于“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上半年在厅机关办公内网发布廉政教育资料6期,编印廉政教育学习资料3期,“五一”、端午节前向全厅376名党员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二是6月3日召开全厅警示教育大会,对卢增荣、徐铁骏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并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及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各基层党组织“七一”前后赴福州市三坊七巷历史人物勤廉馆,过好一次廉政主题党日活动。三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2019年上半年各支部书记、纪检委员开展廉政谈话100余次。厅主要领导严格执行干部任前谈话制度,做到凡提必谈,在谈话中着重强调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对新提任的4名处室负责人开展谈话。其他厅领导按照分工对有关同志开展任前谈话。四是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厅机关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结合自身职责,共排查各类风险点300多项,并制定相应防控措施。6月26日汇编印发厅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手册。五是明确党支部纪检委员(干部)工作职责。支部纪委委员对所在部门(单位)资金安排、项目评选(审)认定和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方面开展监督,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上报。
    2.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1)关于“有的问题线索核查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
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纪委深挖细查问题线索,加强问题线索核查。巡视整改期间,重点对有关问题线索进行重新核查,坚持可疑线索不放过、可疑事件不遗漏。
    (2)关于“信访件分类处置不够准确”的问题
    整改情况:
强化对信访举报件集体讨论、综合研判、分类处置。驻厅纪检监察组对近年来受理的信访件进行了重新梳理,对部分个案再次进行分析讨论,提出意见。2019年上半年,驻厅纪检监察组共收到各类信访件22件,其中检举控告类初信初访件6件,业务外信访件4件,重复件12件;共处置问题线索7件,其中初核5件,谈话函询1件,直接了结1件,初核转立案2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
    (3)关于“追责问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
加大追责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巡视整改期间,拟给予1名正处长级干部严重警告处分(已报省直纪工委审理)、已给予2名干部警告处分、5名干部诫勉、9名干部批评教育、12名干部提醒谈话。在审查调查过程中,坚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同时驻厅纪检监察组主动出击,查找问题,督促指导驻在部门开展专项检查。6月3日至24日,党员厅领导带领6个检查组对厅机关10个处室、9个派出机构、10个直属单位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形成“问题清单”29份,下一步将视情况予以追责问责。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对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
    (1)关于“管理制度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制定工业企业技改、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县域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管理办法。会同省财政厅对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于7月5日印发实施。二是完成专项资金廉政风险点梳理,明确预算安排、资金下达、跟踪管理全过程的廉政风险点,压实各相关处室主体责任,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2)关于“部分补助政策重叠致使企业多头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针对福建南方路面机械有限公司获得补助问题,2015年4月,泉州市工信局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闽经信投资〔2015〕205号)和《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泉州市财政局印发关于申报2015年省级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设区市管理项目)的通知》(泉经信技术〔2015〕305号)精神,经初审、专家评审、专项审计等环节,从省级切块资金中对符合“机器换工”补助专项申报条件(对采购工业机器人整机或成套设备的,按其售价10%给予补助)的南方路机给予66万元补助。2015年7月,泉州市工信局根据《泉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两化融合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泉经信装备〔2015〕307号)文件精神,经初审、专家评审、现场核验等环节,从市级专项资金中对认定为“数字化车间”的南方路机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补助(对企业车间硬件、软件应用水平进行评定,补助标准不与企业设备投入相挂钩)。二是对全厅认定类项目进行清理,将评比认定类项目从22项整合削减为16项,其中涉及资金补助的项目从19项整合削减为14项。三是对近三年涉及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文件进行梳理,共梳理5个专项资金合计46个资金项目,依据相关奖补标准逐项测算年度资金需求,合理制定资金安排计划。将2019年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整合为工业企业技改、中小微企业发展、节能淘汰落后产能、县域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5个专项,计划留省安排7.1亿元,转移支付安排11.87亿元。四是加强资金项目安排比对排重,督促各设区市通过惠企系统对拟安排的资金项目进行比对排重。严格执行省财政厅、公安厅关于防范财政资金流入涉黑涉恶企业和个人有关规定,将拟分配资金的企业交由省公安厅扫黑办审核,依据审核结果严格把关。把失信被执行名单审查列入项目资金安排审查条件范围。
    (3)关于“违规补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资金”问题
   整改情况:融资担保职能已划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此项整改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负责落实。
    (4)关于“个别协会挤占挪用专项经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制定《省工信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做好采购预算的审核、款项支付等相关工作。二是2019年4月,省无线电管理协会已正式和省科协脱钩。督促省无线电管理协会委托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审计。2011-2018年该协会共承担12个项目专项资金234.78万元,原从专项经费中列支林晨曦、黄茂槐人员经费共120.62万元。福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省无线电管理协会原列支出的工资分配依据不足,存在随意性。鉴于该整改事项还把握不准、思路不清,列入后续整改事项,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组成专门小组,深入了解情况,强有力推进整改落实。三是我厅于5月23日召集省信息商会和省电子检验所,督促省信息商会推进巡视整改,明确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作为整改工作联系和配合单位。5月28日省信息商会成立了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并联系福建中诚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等第三方机构对相关款项进行专项审计,由于该协会款项涉及时间跨度大、专项项目多、票据繁杂、审计责任重大等原因,到6月底仍然未能委托到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入场审计。7月初省信息商会转由商请专业机构、专业人员协助组织对该协会所涉款项进行梳理。经梳理,省信息商会成立以来到2017年上半年,共获得各类专项补助59项,合计金额875.96万元(比巡视组反馈意见少5.00万元,系由于提供数据错误),已用于项目支出622.22万元、日常支出203.87万元(属挪用,比巡视组反馈意见少133.24万元,系由于记账错误,未将相关支出记入项目支出中),节余49.87万元。关于该商会购买山姆会员店购物卡15.01万元用于赠送参会人员问题,经查,2010年12月、2011年12月省信息产业商会购买商品用于召开会员新产品推介会暨2011年新春茶话会。厅党组认为,该整改事项还存在把握不准、思路不清问题,列入后续整改事项,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组成专门小组,深入了解情况,强有力推进整改落实。
    2.设备采购和购买服务不够规范
    (1)关于“涉嫌量身定做招标参数”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对省无线电监测站承担的无线电检测车采购项目、野外测试频谱仪项目、无线电应急指挥车升级改造项目、手持式电磁环境自动测试系统项目的招投标过程进行梳理核查,存在可研报告中提出拟选用的设备做法不妥,内部管理不够完善,相关人员审核过程不够严格等问题。鉴于该整改事项总体上还存在把握不准、思路不清问题,列入后续整改事项,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组成专门调查小组,深入了解情况,强有力推进后续整改。二是制定《福建省无线电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明确规定采购设备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不得提出拟选用的产品品牌规格(含生产厂商、型号等),如必须出现产品品牌规格的,应至少列出不同厂家3种以上型号进行对比论证,并说明理由。三是无线电项目建设需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的,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工信厅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2)关于“购买服务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制定《省工信厅政府采购暂行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流程,由机关纪委负责厅机关采购过程的监督、检查。二是服务购买(委托)经费按厅机关经费开支审批管理规定执行。三是5月20日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制定《购买服务专项整改方案》,并就2016年福建省企业管理提升项目购买服务不规范问题作情况说明。6月4日制定《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单位采购行为。四是对“2017年福建省职工数控技术应用技能竞赛”有关项目进行核查。经核查,2017年8月4日,厅召开购买服务(委托)经费管理小组专题会议,会议同意将全省职工数控技术应用技能竞赛委托给省机械工业联合会承办,委托经费控制在87.94万元内,从省级人才专项经费和专项业务费中列支,采取先预拨后结算的方式,按经费审批程序报批。会议明确由人事处、装备处代表我厅与省机械工业联合会签订正式的委托合同。2017年9月14日,双方签订委托协议。由于该竞赛时间紧迫,加上人事处首次牵头举办该类竞赛,对相关购买服务政策不了解,没有通过招标的方式而直接委托承办活动,不符合相关程序,已对人事处聂某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由于计财处在资金、财务管理把关方面不够到位,存在工作疏忽,党组决定对计财处张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类服务补助惠企项目,资金使用总体规范,但是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作为项目中标方,对省咨询协会和厦门咨询协会资金使用监管不够及时,后续使用情况跟踪不够到位,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黄某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3.财经纪律执行不严
    (1)关于“应收账款长期未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开展厅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应收账款清理。截至2018年12月厅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单笔金额10万元以上、账龄3年以上应收款项共48笔,合计3525.56万元。48笔应收款项中,1笔(50万元)已追回,9笔(197.90万元)账务处理,26笔(1159.72万元)已向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申请核销,6笔(431.29万元)已进入司法程序,6笔(1686.65万元)按有关规定处置。各相关单位对申请核销的事项待财政部门批复后30日内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对债务主体未灭失的款项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二是省节能中心外借光泽县蛇业有限公司的200万元应收款项,6月18日省节能中心向南平中院申请恢复执行,6月19日南平中院立案恢复执行。三是省木工所的3笔预付账款(新乡特种风机械厂11.50万元、天津市浩大通风除尘设备厂30万元、厦门涌泉实业有限公司38.62万元)均为已完成采购但未取得发票事项。目前均已处理到位,其中新乡特种风机械厂11.50万元已取得发票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天津市浩大通风除尘设备厂30万元、厦门涌泉实业有限公司38.62万元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四是以上48笔长期未清理的应收账款,共涉及省节能中心、省散装办、省新材办、省技术中心、省机械院、漳州市无线电管理局、南平市无线电管理局、省工美中心等8家单位,已对上述单位负责人进行问责。
    (2)关于“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督促省工美中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做好相关费用清退工作,目前共清退142户,清退金额18874元,已全部完成清退,其中省工美中心清退117户、清退金额16014元;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清退25户、清退金额2860元。鉴于省工美中心下属企业原省联社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罗某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应负主要责任,经办人林某超、林某云同志负直接责任,由省工美中心对罗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对林某超、林某云同志进行提醒谈话;省电子产品监督检验所副所长张某某同志分管此项工作,应负领导责任,已对其进行提醒谈话。二是开展厅机关原宿舍区相关费用清退。经核对财务凭证、梳理住户、核实每户清退金额,本次应清退费用的厅机关原宿舍区10个、住户426户、金额561471元(扣除部分空置房产和老干部活动场所16122元),从6月17日起通过采取张贴通知、各处室(局)负责人协助催促、召集相关老干支部书记专题会、深入各住户发通知讲政策及请求省直有关单位协助等办法,清退工作取得阶段性进展。到7月23日已完成清退267户,占总户数的62.7%;清退金额33.4万元,占应清退总额的59.5%。目前未清退到位的主要为部分厅离退休干部职工、外单位住户以及原住户已去世或出国或房屋已多次交易的住户等,下一步,将继续采取措施跟进、做好后续清退工作。鉴于时任厅办公室调研员薛某同志负责此项工作,应负领导责任,经办人林某同志负直接责任,已对薛某同志进行批评教育,由办公室对林某进行提醒谈话。三是2014年11月至2015年7月期间,根据经原省经信委人事处审批的《干部参加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申报表》(表格内容含学费),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共为9位同志报销研究生学费合计16.7万元。2019年5月6日,通知违规报销研究生学费的9位同志退还报销款项,到6月15日,9位同志已退款到位。经查,厅人事处对干部教育培训相关政策执行不够严格,原人事处田某某(已退休)作为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应负领导责任,党组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四是严格执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在审批参加培训的申请时,向申请人宣传《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相关规定。
    (3)关于“违规在协会报销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经查,省新材办、省新材协会于2013年7月在武夷山联合举办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应用技术培训班。省新材办承担培训费用46991元,省新材协会承担学员活动费用等66600元,分别在各自账户报支。二是2011年5月,时任省新材办主任余天寅受省新材协会会长(常住龙岩)委托,负责该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财务工作。2012年11月,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前,省新材协会为方便接待外地来榕出差的理事或会员单位,购买6箱共24瓶红酒(198元/瓶,共计4752元),经办人员石磊(省新材办原驾驶员,2016年已离职)购酒时误将发票抬头开成省新材办,并延至2014年8月经余天寅签批后在协会报销。厅巡察组于2017年6月对省新材办巡察后,余天寅表主动担责,并于2017年10月退还该费用。余天寅同志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应接受省新材协会会长委托负责该协会的日常管理和财务工作,其对上述问题应负一定责任,因该同志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已被立案审查。
    (4)关于“个别单位差旅费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经核查,2015-2018年期间,省无线电检测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林某某在该公司共报销108笔,单独出差报销37笔,累计金额85589.5元,与其他人员一起出差报销71笔,累计金额208708.36元。经核对,有11笔未附出差审批单,报销金额21554元,均由时任省无线电监测站分管领导签批,由省无线电监测站单独保管,而没有作为省无线电检测公司出差报销凭证附件,造成报销手续不完整,5月10日已将上述出差审批单补充到出差报销附件中,完善了出差报销手续。鉴于省无线电检测公司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差旅费报销手续不规范问题,林某某同志作为公司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由省无线电监测站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严格执行集中核算管理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派出机构、相关直属单位财务管理。三是5月份对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等16家单位2018年下半年财务执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涉及未使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支付、审批手续不完善、附件不齐全、账务处理错误等问题,督促相关单位整改,定期报送整改情况。
    4.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及评审专家抽取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
进一步精简子库数量,强化专家库管理,将子库数量从22个精简至13个,同时对7个问题子库进行调整到位,目前所有子库专家人数均超过20人。二是加强专家抽取流程管理,建立专家评审信息登记制度,对各处室项目名称、专家抽取时间、经办人员、监督人员等信息进行记录,规范专家抽取流程,健全专家抽取监督机制。三是建设工信发展项目评审专家新系统,新系统增加专家个人信息自主更新、专家抽取前审批、抽取过程自动化、自动通知专家等功能,于5月10日上线试运行。四是修订《省工信厅工业和信息化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新增子库设置条件、完善专家征集及资格审核流程、优化专家抽取流程等内容,进一步规范专家库管理。
    (七)落实上轮巡视整改方面
    1.对巡视整改主体责任认识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
4月29日厅党组向省委巡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落实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情况说明的报告,对4个方面整改不到位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作出说明,深刻剖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整改措施。二是印发《省工信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关于做好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有关工作的通知》,扎实做好每个环节准备工作。4月26日厅党组组织专题学习研讨,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福建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6月3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剖析卢增荣、徐铁骏等发生在身边的严重违法违纪案件,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分析及廉政教育专题讲座,把近年来中央、省委查处的典型案例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反面教材,引以为戒。三是6月22日厅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查摆问题七类20项,党组成员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48项,相互批评意见84条,批评充满“辣味”,达到红脸出汗、加油鼓劲的效果。四是制定《省工信厅党组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专项整改方案》,进一步强化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
   2.原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还没有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
4月26日省工美中心就原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形成专项整改报告,对上一轮巡视整改未到位作情况说明,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意见。二是明确由省工美中心作为原省二轻联社资产管理的主体。对2000年以来省级机构改革有关文件及机构沿革进行梳理,2000年11月3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闽委办〔2000〕183号)明确规定“福建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重组为福建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2001年6月13日《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无偿划拨原省二轻厅净资产的函》(闽政管〔2001〕函76号)明确“原省二轻厅的债权债务由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负责清算”。2014年2月25日《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发〔2014〕5号)明确“撤销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将其指导集体经济发展、工艺美术行业管理等职能划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其他有关服务职责整合设置省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中心,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直属相当正处级事业单位”。2014年1月10日《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政府机构改革中财务处置和资产处置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4〕3号)、2014年12月31日《福建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原省经信委等单位机构改革资产处置意见的函》(闽机管〔2014〕485号)等文件均明确原省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固定资产及除固定资产之外的资产(含非实物资产、债权债务)均无偿调拨、无偿划转省工美中心。因此,省工艺美术发展促进中心是省二轻联社资产管理的法律主体。三是省工美中心成立省二轻联社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原省二轻联社资产管理未整改到位专项整改方案》,组成3个清欠工作小组,对原二轻集体工业联社应收账款进行核对核实,目前清欠小组已对全省80家市县联社、企业涉及债权1599.6万元逐项逐笔核对核实账目,提出清理意见建议。对省皮塑工业公司、省二轻工业供销公司和省工艺美术实验厂等3家企业借款共计540万元的债权债务单位提起诉讼,对符合核销条件的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四是落实有关房产整改事项。关于福州市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省二轻联社浦下新村11套房产初步协议中漏算的“提前搬迁奖励”24万元,经多次沟通协调,2018年2月省工美中心在正式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时已增补24万元,该补偿款直接用于抵扣以房换房的补差款。原省二轻联社浦下房产共11套原产权面积697.85平方米,通过拆迁、产权调换,安置面积为855平方米,增加157.15平方米。对于原属省二轻联社已房改的大根路宿舍楼传达室和车棚等附属设施,在征收过程中补偿365271元,有效避免集体资产流失。五是省工美中心制定《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管理办法》,对集体资产管理使用以及监督检查等作出明确规定。六是省工美中心在对原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管理上存在缺位,未对原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进行清算并帐,没有及时清收历史应收账款,中心主任陈钟香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厅党组决定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3.推动整改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
厅党组在巡视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原省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管理和省工美中心法人注册登记和银行开户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因历史遗留问题复杂,处理难度大,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上跟进推动力度不够,监督上压力责任传导不够。二是4月26日省工美中心就注册登记和银行开户问题形成专项整改报告,对推动整改力度不够的原因进行剖析,提出整改措施。三加强省工美中心门户网站建设,为工艺美术行业企业提供政策信息等服务。四是省工美中心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制定了岗位职责分工方案、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三重一大”制度实施办法等,完善内部决策机制,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4.省节能监测中心应收账款问题未清理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
4月25日省节能中心制定《关于上一轮巡视尚未整改到位相关问题的整改方案》,7月9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上轮巡视整改未到位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刻反思。二是4月28日省节能中心报送《关于贯彻落实巡视情况反馈意见通报的报告》,对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是加大应收账款清理力度,到7月10日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的10笔未清理应收账款已向法院起诉并立案5笔,为福建企业外务代理公司挂账应收账款28.9836万元、福建省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笔共133.5028万元、福州幸运啤酒股份公司未收回投资款16.8万元、福州联茂经贸有限公司应收账款35万元;恢复执行1笔,为福建省光泽县蛇业有限公司应收账款200万元;出具法律意见书并核销4笔,为东山县康美乡东沈村征地定金10万元、平潭县土地局应收账款6万元、福建省制版联合中心挂账长期投资300万元和福清市龙东皮革厂应收账款75万元。申请核销的事项待财政部门批复后30日内进行账务处理,同时对债务主体未灭失的款项实行“账销案存”,继续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四是加大整改监督检查力度,分管厅领导先后10次听取省节能中心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协调应收账款整改推进工作,强化日常监督。五是省节能中心上轮巡视整改不到位问题,主观上存在畏难情绪、慢作为问题,省节能中心办公室负责人林恒勇应负直接责任,由省节能中心对林恒勇同志进行诫勉;中心曾某同志应负领导责任,党组建议给予批评教育。
    (八)落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对扶贫工作还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调整充实厅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扶贫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落实省委巡视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脱贫攻坚工作专项整改方案》,针对巡视反馈的3个方面5个问题,逐条对照细化,提出16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细化措施和整改时限,并建立跟踪督办、进展通报等机制,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整改。巡视以来,厅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近期中央、省委有关脱贫攻坚工作重要会议、文件精神,研究提出我厅贯彻落实意见。建立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产业发展挂钩帮扶联系制度,由11个处室与23个重点县挂钩联系,重点从宣传惠企政策、指导完善产业发展规划、支持产业项目招商、优化服务推进项目建设等四个方面给予支持,推动重点县特色产业发展。二是5月14日人事处召开专题会议,对2015-2017年驻村蹲点自愿报名不够积极、主动参加扶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等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找存在问题并分析原因。在今年科技服务团选派工作中,机关干部积极响应,共87名干部报名,厅党组向省组推荐8名干部,目前均已到岗。三是下达2019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指导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用好用足专项资金。在省级重点技改项目申报中,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企业申报总投资从3000万元以上降至1000万元以上,降低申报门槛。加大产业项目对接帮扶,截至6月底23个贫困县民企产业项目对接382项,计划投资额近1000亿元,其中制造业328项,计划总投资780多亿元,计划总投资10亿以上27项,计划总投资460多亿。
    (2)关于“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比较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对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15-2018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余、使用情况及2019年资金安排进行调研,2015-2018年我厅下达23个省级扶贫重点开发县县域发展专项资金1.6亿元,到2018年底共结余2298.39万元。今年5月份我厅再次下达通知督促各县尽快安排使用2015-2018年结余资金。截至6月底各县已安排2015-2018年县域产业结余资金984.82万元。下一步继续督促相关县做好结余资金安排使用。二是会同省财政厅修订《福建省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于7月9日印发。三是强化资金绩效评价,督促23个县于6月30日前完成对2018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绩效自评,目前23个县均已上报绩效自评材料。
    (3)关于“推进闽宁协作产业扶贫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
4月24日组织25家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企业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在厦门市召开闽宁企业合作交流恳谈会。5月底会同省工商联接洽宁夏回族自治区工信厅调研组,开展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对接,听取宁夏产业发展情况汇报,以及与我省产业对接合作意向。落实闽宁对口扶贫协作第二十三次联席会议精神,按照闽宁互学互助第二十三次联席会议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协助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会同省工商联梳理有意向到宁夏进行产业合作的企业,拟于8月组织相关企业到宁夏考察调研,推动企业到宁夏投资合作。
    此外,在《关于巡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脱贫攻坚工作的反馈意见》中还指出“帮扶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
加强实地调研和精准帮扶。目前,先后赴建宁县、柘荣县、尤溪县、连城县、屏南县、浦城县等10余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实地调研明一生态营养品、源盛纸业、金顺纸业、沈湖、南丰、福农食品、金龙纸业、东方经济、天昱竹工艺、森荣竹木制品、榕屏化工等20多家企业,推动相关项目建设。优化奶业产业结构,推进造纸行业落实产业政策,促进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持续推动光泽承天药业中药产业园项目建设。将泰宁县一点食品有限公司确定为2019年“八闽杯”海峡两岸大学生设计工作坊承办企业,助力一点食品公司产品设计开发。将建宁县的福建省富强石材有限公司列入第一批省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培育名单,不断提升企业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竞争力。二是推进产业扶贫。指导重点县挖掘优势资源及发展潜力,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突出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特色产业。编制印发《关于做好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产业〔2019〕344号),依托乡村农林牧畜渔业资源优势,做大做强罐头、蔬菜水果加工、精制茶加工、液态乳及乳制品加工、畜禽产品加工、食用菌加工等食品工业。突出地域性,放大民俗性,强化功能性,大力发展乡村传统手工艺。支持乡村产业发展,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做好挂钩县(乡)帮扶。发挥牵头部门作用,积极协调“6+1”成员单位和省直有关部门,加大对浦城县的帮扶力度,下达浦城县挂钩帮扶资金150万元,协调推进浦城县提请协调解决的33个事项落实,落实帮扶资金1.28亿元,截至目前,浦城县已实现贫困县“摘帽”,5250户10087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已脱贫5244户10067人,未脱贫剩余6户20人;70个贫困村已实现脱贫出列64个、未脱贫出列6个。下达福安市穆云畲族乡挂钩帮扶资金100万元,支持该乡基础设施、特色产业、民生工程建设等,支持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引导依托“互联网+”,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特色产业转型升级。
    三、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省委巡视七组在巡视期间,共移交信访件3件3人。驻厅纪检监察组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进行核查并及时向巡视组进行反馈,做到件件有回音。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多次进行认真梳理、集中讨论、综合研判,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视不同情况予以追责问责。其中,1名正处级干部被严重警告处分、2名干部被警告处分,5名干部被实施诫勉。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基本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未能完成‘十三五’目标任务”的问题。
由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从高速增长转为高质量发展,近年全国经济增速总体放缓,但近三年我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投资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上半年我省工业主要指标均实现了较快增长。当前,受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中美贸易战等因素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2020年完成“十三五”规划提出的规上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增长、百亿龙头企业等预期性指标难度很大。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工业运行协调,抓好政策落实,推动工业稳定增长,加大民企项目招商、扩大增量项目投资,大力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力争“十三五”后两年完成省政府确定的年度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投资增长目标,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和工业投资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落实《新一轮促进工业和信息化龙头企业改造升级行动计划(2018-2020年)》重新明确的2020年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加快培育规模体量大、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力争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超百亿的企业50家。
    2.关于“违规用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的问题。鉴于我厅经历多次机构改革,相关宿舍区经多次划转交接,涉及的住户多、人员构成复杂,且大部分宿舍区均为老旧小区,因部分原住户已将原有住房出售、出国、离世等原因,住户变化大,相当部分住户难以取得联系方式,部分房屋经交易后现有住户为社会人员,全部清退到位难度很大。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加大清退工作力度,对属于我厅离退休人员比较集中的宿舍区通过集中收取,对明确知道在省直有关单位工作的有关住户请求相关单位协助动员,对其他的住户继续上门催收,9月底前清退大部分费用。
    3.关于“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比较薄弱”的问题。由于23个重点县产业发展规模有限,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不多;大部分为小微企业,申请补助的资金量小;项目前期摸底、发布指南、中介评审等申报周期较长等原因,导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结余较多。到6月底,全省2015-2018年县域产业发展专项共结余1313.57万元,其中平和县289.62万元,清流、古田、霞浦、周宁、屏南分别173.92万元,泰宁县102.21万元,永泰县49.72万元,连城县2.42万元。7月8日,我厅已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要求资金结余较大的县认真分析查找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在今年底前将结余资金全部安排到位,确保资金用好用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未完成整改事项的说明
    1.关于“个别协会挤占挪用专项经费”问题。
继续将省无线电协会“挪用挤占专项经费”问题作为后续整改事项,由厅分管领导牵头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全力推进整改,今年底前完成整改。
    鉴于省信息产业商会专项经费涉及年限长、项目多、票据繁杂等原因,且该商会原日常事务负责人、商会秘书长曹有豪因经济犯罪入狱,相关事项查核难度大。下一步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全力推进整改,今年底前完成整改。
    2.关于“涉嫌量身定做招标参数”问题。鉴于无线电设备采购项目中存在可研报告中提出拟选用的设备做法不妥,内部管理不够完善,相关人员审核过程不够严格等原因,对该事项总体上存在把握不准、思路不清问题。下一步由分管厅领导牵头组成专门调查小组,全力推进整改,今年10月底前完成整改。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重点和措施
    总体上看,我厅巡视集中整改取得了阶段成效,但后续的整改工作任务很繁重。我们将进一步按照省委、省委巡视领导小组、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把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最紧迫的政治任务。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到“五个必须”,杜绝“七个有之”,不当“两面派”,不做“两面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偏、任务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抓巡视整改各项工作,确保整改问题见底、长效机制建立、党的建设全面加强。二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学习机制、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坚持领导带头学,引导干部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际、推动工作。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和“新福建”建设。严格落实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制,积极推进闽宁协作产业扶贫,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三是全面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扎实推进“八个坚定不移”“五抓五看”具体要求,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支部七项工作法,推动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落实中央和省委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实施意见,大力选拔任用政治忠诚可靠、勇于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工作实绩突出的干部,鼓励干部对标看齐、创新创业、担当作为,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四是大力推进作风建设。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弘扬才溪乡调查精神,秉承“滴水穿石”“四下基层”“四个万家”等优良作风,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提升调研实效。认真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要求,对基层和企业反映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协调、抓紧落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整治“庸懒散”,加大明察暗访力度,以效能建设促进作风转变。五是严格执行纪律规矩。厅党组每年至少2次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加强工作部署,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深化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梳理完善廉政风险点、权力清单,加强对厅机关、派出机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加强资金使用、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政府采购和购买服务、选人用人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支持、保障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执纪监督工作,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正风肃纪反腐的高压态势。六是深化巩固整改成果。坚决克服“过关”思想,加大后续整改工作力度,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阶段性“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正在整改的事项,按照方案明确的时间节点,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如期完成;对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实效;对已出台的制度,严格执行到位,并根据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合理调整,不断完善长效机制。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激励干部弘扬优良作风、保持奋斗精神,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促进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1-87832805;邮政邮箱: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8号楼省工信厅(邮编350003);电子邮箱:fjjmwbgs@gxt.fujian.gov.cn


                                                              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
                                                                       2019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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