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课题采购的预公告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3-11-08 17:10

各报价供应商: 

  根据我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要求,现就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课题采购事项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本报价不是正式投标价格,仅作为我厅制定采购预算价格的参考依据之一。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课题。 

  二、项目要求 

  (一)全面深入分析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企业、关键技术产品、主要应用领域,绘制产业全景图,以及与其他地区对比等情况。 

  (二)调研收集我省人工智能产业新增长点项目、重大投资项目以及技术研发项目等。 

  (三)充分借鉴国内外经验,梳理分析各省经验做法,征集有关专家意见建议,针对我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优势基础和存在问题,研究提出发展预期目标、发展方向、重点任务以及措施建议等。 

  三、完成时限  

  2024年5月前提交相对成熟的课题报告初稿,我厅将适时组织课题报告研究讨论修改,7月前提交最终稿件。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报价单位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 

  (二)熟悉福建省人工智能相关软件、硬件产业,具有相关研究经历; 

  (三)承接单位应成立不少于5人的课题研究团队,其中不少于3人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团队人员承担过人工智能相关领域项目研究;  

  (四)能够密切联系人工智能企业,保质保量完成课题任务; 

  (五)课题可以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六)为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五、报价文件要求 

  (一)按要求填写附件中《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课题采购报价单》,各报价供应商报价应低于15万元。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二)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复印件。 

  (三)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课题申请单位的介绍和相关佐证材料。 

  (五)申请单位须提供无犯罪记录书面说明。 

  (六)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面标明服务项目名称和项目联系人,并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报价文件请于2023年11月13日18:00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软件服务业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屏山大院8号楼319室)。 

  联系人:刘先生    0591-87832725 

  附件:福建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研究课题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11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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