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 和福建省工信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示范标杆,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我厅拟持续开展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活动执行单位,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告。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
二、项目内容
1.2022年9月-2025年12月期间,分专题分模式承办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20场以上,每年不少于7场。
2.活动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场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型制造政策宣贯、专家诊断、平台推广、案例分享、情景式培训和活动宣传等。
3.邀请国家服务型制造联盟专家授课,每场不少于4个专家,2个企业分享。
4.每年活动完成后,负责总结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汇编典型案例,于次年1月底前送我厅存档并汇报工作情况;协助做好年度项目验收。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业协会或单位。
3.供应商应有举办相关省级政策宣贯活动组织经验,有线上直播方式,有相关专家库,广泛联系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有相关案例汇编经验。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服务采购报价单》(每年报价不超过33万元,详见附件)。
2.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2年5月7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产服务业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3室)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311229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服务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5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服务采购报价单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
货物 名称 |
需求数量 |
单位 |
总价 (元) |
1 |
年度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 |
7 |
场 |
备注:每年活动总报价超过33万元视为无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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