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服务采购的预公告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2022-05-05 16:01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工信部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政法〔2020〕101号) 和福建省工信厅等15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的实施意见》(闽工信法规〔2021〕46号),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示范标杆,推动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我厅拟持续开展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为公开、公平、公正遴选活动执行单位,现发布采购信息预告。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

  二、项目内容

  1.2022年9月-2025年12月期间,分专题分模式承办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20场以上,每年不少于7场。

  2.活动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每场活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型制造政策宣贯、专家诊断、平台推广、案例分享、情景式培训和活动宣传等。

  3.邀请国家服务型制造联盟专家授课,每场不少于4个专家,2个企业分享。

  4.每年活动完成后,负责总结活动情况,形成文字材料,汇编典型案例,于次年1月底前送我厅存档并汇报工作情况;协助做好年度项目验收。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行业协会或单位。

  3.供应商应有举办相关省级政策宣贯活动组织经验,有线上直播方式,有相关专家库,广泛联系国家、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有相关案例汇编经验。

  4.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服务采购报价单》(每年报价不超过33万元,详见附件)。

  2.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2年5月7日下午5时3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生产服务业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经贸大厦603室)

  联系人:翁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311229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服务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5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服务采购报价单

  年   月   日

  报价供应商:                                (盖章)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序号

货物

名称

需求数量

单位

总价

(元)

1

年度服务型制造“八闽行”活动

7

 

  备注:每年活动总报价超过33万元视为无效报价。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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