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服务采购公告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2-05-19 09:02

致各潜在供应商: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大招商、招大商、招好商”和省委实施“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进一步提高民企对接效率、对接效能和对接成效,我厅拟就民企对接部分工作服务购买项目进行市场价采购,按照《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闽工信函办〔2020〕303号)采购程序和规定并根据市场询价情况,现就采购该服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服务采购 

  二、项目内容  

  民企对接项目入库审核、项目统计分析、项目跟踪等基础性工作,指导市(县、区)用好工信项目信息系统,民企招商专栏的日常维护,收集相关招商政策措施和活动信息,好经验好做法的宣传推广,相关会务工作和民企档案管理等,服务期限1年。 

  三、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福建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业协会或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事业单位。 

  3.应具有服务省级或地市招商工作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组建2-3人专门团队负责日常服务工作,团队成员责任心强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 

  4.应具有良好的信誉,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信用状况良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招标投标活动和审计工作中无欺诈、腐败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四、报价文件要求  

  1.按要求填写《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服务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报价不超过15.2万元。 

  2.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信用状况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材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于5月24日9时30分前送至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产业协调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8号楼201B室)并现场等候现场评审。 

  联系人:施先生     

  联系电话:0591-87807812 

  附件: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外包服务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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