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352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77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6-2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莆田钜能电力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2GW量产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6-29 16:56

福建钜能电力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2GW量产项目(第一批首台套技术装备应用示范)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05-350303-04-01-983754。项目购置单晶硅清洗制绒、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PVD磁控溅射镀膜线、全自动丝印等整套标准化设备,建设4条500MW HDT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片生产线和1条500MW电池组件生产线,配套建设供电及给水等生产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2GW超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产品规格210mm×105mm)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厚度为150um的M12硅片为原料,采用二代HDT电池叠加背面接触电极技术生产单晶硅N型太阳能电池片及HDT电池组件。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清洗制绒工艺设备、等离子增强化学气相沉积设备PECVD、太阳能电池组件层压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6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5442.22tce(当量值)、36780.04tce(等价值),含原料用能(氢气)249.06tce;其中,年消耗电力12304.13万kWh、柴油48.99t、氢气57.11万Nm3。项目中的太阳能电池片单位可比电耗6.37万kWh/MWp,电池组件单位可比电耗1.687万kWh/MWp,均优于《晶体硅光伏产品单位可比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DB33/972-2019)中1级指标及项目扩建前产品能效水平。 

  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莆田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莆田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HDT 电池技术采用低温生产工艺、冷却水采用双级板式换热系统、调速设备配置交流变频装置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电机、风机、水泵、冷水机组、空压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莆田市、涵江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