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393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8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7-13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晋江市港益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功能性涤纶短纤、10000万码无纺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7-19 17:08

晋江市港益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审批晋江市港益纤维制品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功能性涤纶短纤、10000万码无纺布项目的节能评估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20-350582-17-03-086234项目建设功能性涤纶短纤生产线2条、无纺布生产线100条、导热油炉1台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6万吨功能性涤纶短纤、10000万码无纺布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聚酯切片为原料,经过干燥、熔融喷丝、油浴牵丝、蒸汽牵伸、松弛热定型等工序生产涤纶短纤;以短纤为原料,经过开松、梳理、成网、针刺、烫光、烘干等工序生产无纺布。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螺杆挤出机、热定型机、牵引机、烫光机、导热油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已于2022年1月开工建设,拟于202311建成投产,为补办节能审查。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6972.52tce(当量值)、23761.22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3914.6万kWh、煤炭17006.8t、柴油9.28t。项目涤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26.71kgce/t,优于《聚酯涤纶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6889-2018)中的1级能耗指标及项目扩建前产品能效水平;无纺布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38.97kgce/t,优于《非织造布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DB31/650-2020)先进值指标及项目扩建前产品能效水平。 

  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泉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泉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牵引机蒸汽冷凝水回收,泵类、风机和空压机配备变频器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水泵、风机、空压机、冷水机组、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泉州市、晋江市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13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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