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407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93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7-2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项目——年产活性2000吨绿色微生物添加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7-29 16:55

绿康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年产活性1200吨杆菌肽预混剂和1200吨兽药原料药项目——年产活性2000吨绿色微生物添加剂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绿康〔2022〕3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20-350722-27-03-060295。项目新建发酵车间、提炼车间、制糖车间以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及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将新增年产活性2000吨绿色微生物添加剂(其中红法夫酵母虾青素5t、褐藻酸寡糖1040t、壳寡糖180t、聚谷氨酸765t、乳酸链球菌素10t,并柔性生产色氨酸、缬氨酸)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葡萄糖、谷氨酸钠、商品淀粉、大豆分离蛋白等为原料,采用离心浓缩工艺生产红发夫酵母,采用酶解法生产褐藻寡糖、壳寡糖,采用微生物发酵法生产聚谷氨酸、乳酸链球菌素、色氨酸、缬氨酸。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发酵罐、陶瓷膜系统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37359.98tce(当量值)、43863.7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3750.27万kWh、饱和蒸汽(0.685MPa)341586.82t、其他热力(加热导热油)14803.69GJ。项目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红法夫酵母3571.89kgce/t、褐藻寡糖706.13kgce/t、壳寡糖817.57kgce/t、聚谷氨酸1090.02kgce/t、乳酸链球菌素11140.37kgce/t、色氨酸5338.72kgce/t、缬氨酸2638.67kgce/t,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同类生产企业产品能效水平。 

  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南平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南平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有较大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发酵及提炼工序采用保温隔热系统、大功率搅拌设备配置变频装置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空压机、水泵、冷水机组、风机、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南平市、浦城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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