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424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98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8-05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省绿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日产45000平方米节能高效建陶宽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8-12 16:52

福建省绿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福建省绿道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日产45000平方米节能高效建陶宽体窑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03-350627-07-02-330159。项目拆除现有部分生产线,保留2台10t水煤浆热风炉,新增18台球磨机、1条3.1m×427.8m宽体辊道窑、1座14t/h蒸发量喷雾干燥塔及7000Nm3/h煤气发生炉等配套设施,建成1条日产45000m2的宽体窑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1500万m2全抛釉砖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水洗土、长石、陶瓷粉等为原料,经过球磨、制浆、喷雾干燥、压砖、施釉、烧成、磨抛等工序,生产全抛釉砖。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宽体辊道窑、喷雾干燥塔、煤气发生炉、水煤浆热风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3年7月建成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41971.47tce(当量值)、50220.05tce(等价值);其中,年新增消耗电力4756.42万kWh、烟煤50493.56t、柴油40t。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9571.93tce(当量值)、71047.1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6617.03万kWh、烟煤71832.45t、柴油89t。项目全抛釉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98kgce/m2,优于《建筑卫生陶瓷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525-2013)中的先进值(标杆值)及技改前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窑炉余热回收利用、低温快烧、机电设备变频调速等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通风机、空气压缩机、水泵、电动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漳州市、南靖县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