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2-00377
  • 文号:闽工信函节能〔2022〕33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7-06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2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第二批)的通知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 2022-07-13 11:45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加强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管理,推动企业二、三级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闽经信环资〔2018〕103号)要求,现就开展2022年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第二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单位根据《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见附件)要求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第一批申报企业除外)进行申报,于2022730日前将经初审合格后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节能处 

  二、我厅将委托省节能中心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现场抽查。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予以资金补助 

  三、单位负责对项目建设单位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在项目建成后及时按照相关标准对企业二、三级能在线监测建设内容进行验收抓紧2021年开展已补助项目的验收工作,于2022年7月30日前将验收结果报送我厅节能处 

  四、项目实施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项目补助资金,并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工信等部门监督检查。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将资金归还原有渠道或收回财政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联系人:    联系电话:0591-87801232 

  附件: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76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省节能中心 

   

   

  

附件 

    

  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环资规〔2017〕2135号)《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实施方案》(闽经信环资〔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制订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企业为在福建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申报企业近三年(至申报日止)未发生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所申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遵守节能、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四)申报企业为实际投资建设项目的单位,集团公司可以实际建设独立端系统的最小的法人单位进行申报。 

  二、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 

  补助范围:重点用能单位2019年4月后在建或拟建二、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的投资项目(需提供建设合同及投资清单等佐证材料)。 

  补助标准:建设二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建设的,最高补助不超过10万元/家;建设三级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系统建设的,最高补助不超过15万元/家。补助资金不参与其他财政资金排重。 

  三、申报程序 

  (一)系统填报。申报企业登录福建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http://220.160.52.168/Hqxm/Default. aspx),按照系统所列要求上传申报材料,上传的电子版应与纸质材料一致。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的操作手册可在首页“网上办事”—“办事大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专栏中的“项目申报入口”登录界面下载(省工信厅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咨询 0591-87836953)。 

  (二)书面申报。相关材料请登录省工信厅门户网站查阅下载。其中,可在首页“通知公告”查阅本指南电子版,相关材料以“超链接”方式提供下载。 

  申报材料应填写企业组织机构代码;纸质材料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含封面和目录): 

  1.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1+N系统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 

  2.信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2);  

  3.企业接入端系统建设方案、合同; 

  4.项目投资费用清单、相关商业合同; 

  5.企业工商营业执照(非企业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数据传输真实性、长久性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7.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需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 

  四、其他要求 

  项目申报企业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任何隐瞒、虚报、作假。一经发现查实,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处理。 

  本《申报指南》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解释。 

   附件1 

  

  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在线监测1+N系统项目资金补助申请表 

  

单位名称 

(盖章) 

统一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所属行业 

(按统计局行业分类标准填写)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监测建设范围 

进出次级用能单位(二级)/重点用能设备(三级)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三方服务机构 

  

项目建设内容 

简要说明,各进出次级用能单位(或重点用能设备)监测点类型,数量,数据获取方式,通信方式,能源管理系统建设情况等。(可附页) 

  

项目总投资 

  

建设起止时间 

  

设区市工信部门初审意见: 

  

 

    

    

  附件2 

  信用承诺书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本单位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产业政策规定,主动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 

  三、本单位若发生违法失信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接受处罚,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本单位自愿按照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要求,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过各级信用网站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 

  

  数据传输真实性、长久性承诺书 

    

  单位此次申报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1+N系统中央预算内投资生态文明专项资金扶持,将我单位的能源计量数据上传至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在此做以下承诺∶ 

  一、单位承诺所传输的能源计量数据客观真实反映了单位的用能情况,无隐瞒、模拟、伪造、编造、篡改等虚假信息; 

  二、单位承诺日常做好能源计量采集设备和企业接入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系统日常管理,建立数据质量保障机制,及时跟踪系统运行状态,快速解决系统故障,确保不会出现人为的、主观的断电、破坏数据采集及传输设备等行为; 

  三、单位承诺日常做好能源计量器具的维护和管理工作,对于属于本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实施依法检校,对于属于外部供能机构的能源计量器具有责任督促其依法检校,保障能源计量器具的长效运行。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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