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5-00078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5〕2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5-04-07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时代一汽动力电池项目变更节能审查的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中心 时间: 2025-04-14 17:10

时代一汽动力电池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时代一汽动力电池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时代一汽函〔2025〕7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019-350921-38-03-008464。项目于2020年5月通过我厅节能审查(闽工信行政服务〔2020〕27号),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第2号)、《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相关要求,申请变更节能审查。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对项目原方案进行调整。其中,新增建设燃天然气锅炉,取消外购蒸汽,调整主要用能品种为电力、天然气;变更原锂离子电池生产工艺,以磷酸铁锂、铜箔、石墨等为原料,经搅拌、涂布、绕卷、入壳、激光焊、烘烤、注液、化成、检测等工序生产磷酸铁锂动力电池产品;将锂离子电池生产线调整为6条;变更搅拌机、涂布机、预热隧道炉、Baking炉、化成系统、测试系统、变压器等设备数量及型号。项目原备案总投资44亿元,达产后新增年产磷酸铁锂动力电池10GWh的生产能力。

  项目变更达产后,新增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9622.15tce(当量值)、50664.55tce(等价值),含化石能源消费量14825.78tce;其中,年消耗电力12039.36万kWh、天然气1114.72万Nm³。项目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不超过108.12kgce/万Ah。项目已于2021年1月建成投产,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已纳入宁德市“十四五”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宁德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目标影响不再评价。

  二、你公司要严格按照本变更审查意见及《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时代一汽动力电池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闽工信行政服务〔2020〕27号,未变更部分),将节能技术措施落实到项目生产的各环节中,并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

  三、请宁德市、霞浦县工信局依据本变更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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