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节能改造项目,按节能量最高给予每吨标准煤500元补助,每家企业当年度最高补助不超过800万元。各地可在项目完工后,按预估节能量预拨不超过50%的节能补助资金至企业,待项目稳定运行并通过验收后,根据项目实际节能量按照“多退少补”原则下达奖补资金。二是通用设备(变压器、空压机、电机)更新提标项目,按更新后的变压器装机容量每千伏安50元、空压机额定功率每千瓦300元、电机额定功率每千瓦50元给予一次性补助。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经验收、审核确认后,根据完成总投资额按规定标准下达补助资金,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总投资额的30%及300万元(不与节能改造项目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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