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关于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2023-05-16 16:35

  福建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计划通过公开招标购买服务方式采购无线电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现按照省工信厅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相关采购程序和规定,对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最高限价进行询价,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服务供应商)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 现场查勘和咨询会:本次询价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报价人可于工作时间自行前往现场查勘或电话咨询。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7821620。 

  2. 报价递交时间:报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3日10:00,报价人需将报价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北环西路384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7821620。所有的纸质文件须加盖公章,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对服务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服务资质,须提供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 

  ①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由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报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报价函(参见附件格式)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潜在服务供应商递交资料要求及报价须知 

  1.纸质文件:投递人根据采购内容,填写报价以及服务方案密封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需在密封袋骑缝密封处加盖递交单位公章,密封文件袋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递交公司全称。 

  2.潜在服务供应商所报的价格应满足相应的招标内容及要求。 

  3.潜在服务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潜在服务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5. 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人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附件1.省无线电监测大楼和仓山固定站物业招标内容及要求  

  附件2.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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