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我单位拟就厦门市无线电管理智能一体化无线电监测平台和数据平台运维服务项目开展最高限价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2:服务内容及要求》,服务时限:1年
二、供应商要求
(一)供应商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应具有无线电管理智能一体化无线电监测平台和数据平台的运行维护能力和服务支撑团队。
三、报价文件要求
按要求填写询价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一)报价函(见附件1);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报价文件需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章,并用信封将上述资料密封,在信封封口处加盖公章。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四、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请于2024年11月11日17:00前邮寄至或送达厦门市思明区会展南二路200号。联系人:陆先生,电话:0592-5808980。
附件1:服务供应商报价函(格式样例)
附件2:服务内容及要求
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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