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采购预公告
来源:福建工信 时间:2023-06-13 17:22

意向供应商:

   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和《福建省2023年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联合行动方案》、《全省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治行动方案》及《全省常态化整治非法采运海砂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修造船行业管理、打击船舶非法建(改)造等工作,我厅拟开展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现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采购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就采购事项进行市场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2023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按照《船舶工业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1965号)、福建省2023年涉渔船舶监管专项联合行动方案》(闽涉渔船舶机制〔20231号)、《全省陆地涉海砂突出问题常态化整治行动方案》(闽公综〔2022167号及《全省常态化整治非法采运海砂工作实施方案》(闽海警〔202218号要求,加强全省修造船行业调研检查,督促修造船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手续和技术要求开展船舶修造工作,推动企业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全年调研检查省内修造船企不少于50家(次),每次安排不少于2名专家,按有关要求形成工作台账和报告,指导企业落实整改,开展修造船行业运行分析和监测工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对授权代表人的授权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价文件要求

    (按要求填写《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详见附件)。各意向供应商报价应低于10万元,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本次报价仅作为采购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项目评标依据。

    (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上述资料均需要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且装订成一册后加盖骑缝章。

    五、报价文件提交时间

    报价文件于2023年6191800分前送至(或寄送)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处(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经贸大厦707室)。

    联系人:周珊珊      联系电话:13055761507

    附件:关于协助开展2023年修造船行业日常调研检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报价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6月13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