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增产增效最高可奖200万元 厦门市工信局印发奖励办法
来源:厦门日报 时间:2023-12-19 17:26

  日前,厦门市工信局印发的《2023年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厦门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年度增产增效奖励最高可领200万元(含2023年一季度已兑现的奖励金额)。

  《办法》奖励对象为,厦门市依法经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奖励条件为,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达1亿元(含)以上且同比增速达5%(含)以上的工业企业。奖励标准为,按照2023年度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量的0.3%予以奖励。单家企业年度增产增效奖励累计不超过200万元(含2023年一季度已兑现的奖励金额)。

  奖励按照“即申即享、总额控制、部门审定、社会公示”的模式兑现,有效期至来年的6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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