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上线 单户最高贴息50万元
来源:泉州晚报 时间:2026-06-04 09:36

据悉,6月1日,第五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已在“金服云”平台上线,总额100亿元贷款,在可用额度范围内实行先到先得。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金服云”平台申请,也可直接向合作银行机构申请,由银行协助通过“金服云”平台提交申请。

据悉,为推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福建省工信厅联合有关部门已推出四期、共计380亿元规模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该政策支持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含生产性服务业)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据介绍,专项贷款支持当年新发放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含无还本续贷),不支持随借随还的循环额度贷款。贷款利率由企业与银行协商确定,但不高于同期一年期LPR(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省级财政按年化1%给予贴息,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单户最高贴息20万元(对应贷款不超过2000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户最高贴息50万元(对应贷款不超过500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一年期(360天)以内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超过一年按一年计算,同一笔贷款已享受中央或省级其他贴息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对于已获得前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未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后一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但各期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于已获得前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未超过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后一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但各期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对于2025年通过复核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视同于新认定企业,重新计算其可贴息贷款金额,符合条件的从2026年起可继续重新申请专精特新企业贷款,单户可贴息贷款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和5000万元。

据了解,贴息资金采取“先贴后补”方式实施,银行按扣减财政贴息后的利率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省工信厅、财政厅根据“金服云”平台数据,按季度预拨贴息资金,贴息期满后统一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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