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012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1-10
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1680mm热轧特殊钢卷板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三宝钢铁〔2021〕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编码2108-350602-07-02-900181。项目主要建设一条年产200万吨1680mm热轧特殊钢卷板生产线,无新增粗钢产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采用连铸坯经加热炉加热、高压水除鳞、粗轧、精轧、冷却、卷取、打捆等工艺,生产1680mm热轧特殊钢卷板。项目根据工艺流程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耗能设备为2座步进式加热炉、1台高压水粗除鳞机、1架四辊可逆粗轧机、1台热卷箱、1台飞剪、1台高压水精除鳞机、7机架四辊精轧机组及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等通用设备。通用设备拟选用1 级能效水平的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2月生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78730.95tce(当量值)、114071.41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20378.54万kWh、高炉煤气54735.20万Nm3、乙炔0.40万Nm3、净回收蒸汽5.14万t。单位产品能耗为39.66 kgce/t,符合《钢铁企业节能设计标准》(GB 50632-2019)要求,优于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2019年会员企业平均能耗指标数据,优于企业现有生产线的能效指标。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漳州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根据福建省“十四五”能耗增量控制目标,该项目对漳州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较大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 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空气压缩机、电机、风机、水泵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的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及以上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凡未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漳州市、芗城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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