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078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59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2-14
龙工(福建)铸锻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龙工精密铸造二期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龙工铸锻司字〔2021〕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104-350802-04-01-406868。项目新建1条V法铸造生产线、1条潮模砂铸造生产线,购置3套6t/h中频炉、1套桥壳V法造型线、1套水平有箱造型线、制芯等设备及配套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8万吨铸件毛坯的生产能力,其中桥壳铸件(V法铸造)3万吨、高端液压铸件5万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采用V法铸造和潮模砂铸造工艺生产桥壳和液压铸件,各生产工艺技术成熟可靠,根据工艺流程配备高效节能设备,主要用能设备有中频炉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落后机电产品设备。
项目拟于2022年7月建成投产,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7122.01tce(当量值)、37595.28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1805.6万kWh、天然气215.18万m³。项目高端液压铸件单位产品综合能耗209.54kgce/t、桥壳铸件203.69kgce/t,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能效水平。感应电炉熔炼铸铁的单位产品电耗588kWh/t,可达到《工业电热装置能耗分等 第31部分:中频无心感应炉》(GB/T 30839.31-2014)中的一等能效水平,项目整体能效达国内先进水平。项目新增部分能源消费量将纳入龙岩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龙岩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有一定影响。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应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节能型并联中频炉、负压铸造工艺等节能技术,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通风机、空压机、水泵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的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核定量10%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龙岩市、新罗区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2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福建工信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