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309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162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5-26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福建邵武安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来源:行政服务中心 时间: 2022-05-30 15:27

福建邵武安能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年产6000吨六氟磷酸锂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邵武安能〔2022〕0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编码2020-350781-26-03-022753。项目新增反应釜、脱酸机、加热器、搅拌器、干燥器等主要设备及公辅设备,分二期分别新建1条年产3000t六氟磷酸锂、联产780t氟化锂生产线,建成后新增年产6000t六氟磷酸锂、1560t氟化锂(其中1140t自用)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碳酸锂、氟化氢为原料,采用“湿法”工艺生产六氟磷酸锂。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反应釜、搅拌器、干燥器和脱酸机,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3年12月全部建成投产,其中一期拟于2023年7月投产。项目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13267.05tce(当量值)、22366.52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5247.07万kWh1MPa179.89℃蒸汽72000t一期项目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6651.84tce(当量值)、11227.43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2638.44万kWh1MPa179.89℃蒸汽36000t。项目一、二期六氟磷酸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1.71tce/t1.70tce/t氟化锂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分别为1.96tce/t、1.95tce/t,均优于所比较的国内相近规模生产企业同类产品。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南平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南平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采用冷凝水回收利用、变频技术、设备自动化控制等节能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电机、空压机、风机、水泵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切实可行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及以上的,应当于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未提交验收报告前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南平市工信局、邵武市工信和商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实施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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