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0800-2022-00443
- 文号:闽工信行政服务〔2022〕20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2-08-16
建新轮胎(福建)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新轮胎(福建)有限公司关于年产15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线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建新轮胎〔202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201-350481-04-01-524693。项目购置6台密炼机、2台钢丝帘布四辊压延机、100台硫化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建设全钢子午线轮胎生产线及配套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空压等公用辅助设施。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新增年产150万条全钢子午线轮胎的生产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和《福建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节能办〔201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审查,具体意见如下:
一、根据你公司提供的节能报告,该项目为扩建项目,内容深度符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16〕第44号)第七条等相关要求。项目以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钢丝帘线等为原料,经胶料制备、压延压出、裁断成型、硫化等工序,生产全钢子午线轮胎。项目根据工艺流程的特点配备高效节能的生产设备,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密炼机、钢丝帘布四辊压延机、硫化机等,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用能设备。
项目拟于2024年12月建成投产。项目建成投产后,年新增综合能源消费量26848.08tce(当量值)、43906.89tce(等价值);其中,年消耗电力10145.6万kWh、过热蒸汽(2.0MPa,230℃)142058.86t、柴油392.86t。项目主要产品全钢子午线轮胎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为251.93kgce/t,优于《轮胎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9449-2012)中的先进值和项目扩建前产品能效水平。项目新增能源消费量将纳入三明市“十四五”期间能源消费统计范围,对三明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强度下降目标影响较小。
综上,我厅原则同意所报项目节能报告通过审查。
二、你公司要严格落实节能报告所提各项措施,切实改进和加强节能工作:
(一)优化用能工艺。按照《节能报告》的建设方案进行施工,将节能技术和措施落实到项目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中。结合生产工艺实际,密炼机采用高压变频调速,硫化机采用耐高温隔热保温涂料保温,回收蒸汽冷凝水,空压机等主要生产设备采用变频调速等技术措施,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率,做到节能降耗增效。
(二)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建议主要用能设备选用能效等级达到1级的高效节能产品,特别是变压器、风机、水泵、空压机、溴化锂制冷机组、电机等。按要求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以满足各生产装置用能和主要生产工序能效水平核算要求。
(三)加强节能管理。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完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有效运行,实施可行有效的节能技术措施。每季度向我厅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四)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项目建设内容、用能工艺、能效水平等发生重大变动的,或者年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本审查意见规定水平10%及以上的,应当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项目建成投入生产、使用前,应依法自行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向我厅递交验收结果报告。凡未提交验收报告的项目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三、请三明市、永安市工信局依据本审查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
本审查意见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有效。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8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温馨提示:
PDF文件可直接使用非IE浏览器阅读查看

福建工信
闽政通APP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6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