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233
- 文号:闽工信联函节能〔2024〕41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07-22
各设区市工信局、水利局、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做好2024年省级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和国家级水效领跑者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根据《通知》和《省级工业领域重点用水企业和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实施方案》(闽工信规〔2023〕6号,以下简称《方案》)申报条件和范围,积极组织属地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按照要求,于7月29日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以下简称“管理平台”)分类填报申请报告并上传支撑材料。
二、请各地工信部门根据《通知》和《方案》要求,会同水利部门对相关企业、园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征求同级发改和市场监管部门意见后出具推荐意见,于2024年8月1日前将推荐汇总表(附件2)、企业(园区)纸质版申请报告、相关支撑材料(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刻录),报送至省工信厅(节能处)。
三、省工信厅将会同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征求省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意见后进行公示,公示后确定并发布2024年省级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名单,同时推荐参评2024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
四、已入选2022年、2023年省级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和2022年国家级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可通过管理平台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信厅审核,推荐参评国家级水效领跑者。
五、各地要积极引导企业、园区开展水效对标活动,广泛开展节水技术、标准、管理体系培训,加强节水能力建设,推进节水改造项目实施,同时加强对水效领跑者的监督管理。
联系方式:省工信厅 林 芝,0591-87821903
省水利厅 顾 云,0591-83750297
省发改委 宋 鑫,0591-87063712
省市场监管局李似尧,0591-87833837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水利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开2024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4〕225号)
2.2024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推荐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水利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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