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281
- 文号:闽工信函中小〔2024〕576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10-08
各设区市工信局(不含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关于开展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省区市招展布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博会秘境内字〔2024〕7号)要求,为帮助我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我厅将组织相关中小企业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展示、对接交流及相关配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十九届中博会展览规划
第十九届中博会计划于2024年11月15日至18日在广州市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C区举办,设8个展厅,包括主题展、专业展、配套活动和网上中博会。
二、组展重点
今年省区市专精特新展区划分为传统产业、优势产业、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等产业展区。按照组展要求,结合我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情况,确定新材料、高端装备2个行业的专精特 新“小巨人”企业作为今年组展重点。
三、参展费用
中博会组委会秘书处安排我省总展位面积360㎡(40个展位),参展企业展位费由我厅全额补贴。我厅将统一特装40个展位,企业无需支付展位费、布展费。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设区市(含平潭,下同)工信部门优先按照组展重点行业组织企业报名参展(若无符合条件的企业,请从附件说明中“新兴产业”所列行业类别中推荐),其中福州、泉州分别推荐5~7家企业参展,其他设区市分别推荐2~3家,平潭综合实验区推荐1家,并填写《第十九届中博会省区市展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见附件),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二)我厅委托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承担企业参展组织、展区布置、展会期间信息采集和数据统计等工作。
(三)各设区市工信部门、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可派员参加中博会,协助做好本地区企业组展工作,参加配套活动,开展招商、参观学习等工作。
五、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陈辉玲 18060788116
邮箱:chenhl@gxt.fujian.gov.cn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 李亚勇 0591-87856058
附件:第十九届中博会参展企业信息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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