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4-00293
- 文号:闽工信函装备〔2024〕615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4-10-24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装函〔2024〕379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当在省内工商注册,符合《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以下简称《规范条件》)要求的工业机器人关键零部件、本体制造及集成应用企业。
工业机器人相关企业自愿申请,如实填报《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二、组织实施
各地工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企业申报和推荐,严格按照《规范条件》及《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条件管理实施办法(2024版)》要求,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填写《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并加盖公章,于11月8日前将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3份)和推荐汇总表(附件2,1份),相关材料电子版(PDF)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66号福建经贸大厦7楼,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郑燕娈,0591-87832506
附件:1.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申请报告
2.工业机器人行业规范企业推荐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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