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FJ00103-2500-2026-00207
- 文号:闽工信函消费〔2026〕474号
- 发布机构: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 生成日期:2026-10-14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分级打造中国消费名品方阵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4〕369号)、《福建消费名品培育建设工作方案(2026-2030年)》(闽工信规〔2026〕5号),现将2024年至2026年入选福建消费名品名录名单(见附件)一并公布。请入选企业及地区坚守质量诚信底线,持续提升产品品质,不断提升福建制造品牌整体实力。请各地工信部门加大对入选企业和地区的支持,及时帮助解决困难问题,加强品牌宣传推广。我厅将按照规定开展复核评估,对涉及违法生产经营,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严重失信等行为的单位,按程序取消相应资格。
附件:2024年至2026年入选福建消费名品名录名单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10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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