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3/27

    福州七条措施扶持企业技术研发

      近日,福州市出台《关于扶持企业技术研发的七条措施》,通过支持企业建立核心研发机构、支持建立工业设计中心、支持研发及应用新产品、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等措施,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注入强劲动能。   支持企业建立核心研发机构,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创建核心研发机构,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认定的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200万元、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70万元、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奖励30万元。上述奖励可重复享受。   支持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鼓励企业关注产品设计,以设计引领品牌创建,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200万元、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70万元、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奖励30万元。上述奖励可重复享受。   支持企业研发及应用新产品,以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突破、产品创新研发为重点,鼓励企业创新研制技术水平先进、质量性能稳定可靠、市场竞争力强的新产品。每年支持10项工业企业创新产品,每项产品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为加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对获得福建省首台(套)技术装备专项资金补助的企业,按省级补助金额的50%给予配套奖励,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积极争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鼓励和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一批创新型龙头企业,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对新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大力培育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鼓励企业专注于制造业细分产品市场,持续推进生产技术和工艺创新,成长为细分领域的领头雁、排头兵,对新认定的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100万元、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50万元。   支持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突破重大关键核心技术的产学研项目。每年支持不超过20个已实现产业化的联合开发项目,按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补助100万元。   协同共建制造业创新中心,鼓励各类创新主体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等协同共建高水平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制造业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予以奖励,其中: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市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同时参照市级技术改造政策享受补助(已获其他财政补贴、超长期国债和专项债支持的项目不重复享受),并按照年度对外中试服务性收入(不含财政补贴)的3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 03/23

    多地发放新一轮消费券激活春日经济

      3月份以来,福建、云南、河南、江西、湖北、重庆、广东等多地密集发放或决定发放新一轮消费券。   例如,重庆市日前启动了2026“购在中国·爱尚重庆”赏春消费季,活动期间将围绕汽车、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电商直播节、乡村旅游节、民俗文化节等主题,联动发放餐饮券、购物券、文旅券、加油券等多品类消费券。为释放文旅消费潜力,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联合旅行和支付平台,开展文旅消费惠民补贴活动,此次惠民活动面向外地来粤游客和广东本地居民,将发放总计2000万元的文旅消费券,覆盖酒店、景区等多场景。   中国商业经济学会副会长宋向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近期各地密集发放消费券,是落实促消费部署的精准施策,以财政小投入撬动社会大消费,兼顾惠民与惠企,有效稳定市场预期。   在宋向清看来,本轮消费券呈现精准定向、力度加码、模式创新、覆盖多元四大特征,聚焦餐饮、零售、文旅、体育、电商等刚需与升级场景,摒弃大水漫灌,采用满减直减、摇号申领、无感抵扣等方式,兼顾公平与效率,同时联动平台与商户叠加让利,政策杠杆效应显著。   国研新经济研究院创始院长朱克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轮春季消费券集中投放,通过商、文、旅、体、娱多场景融合发力,拉长消费链条,对激活春日消费、繁荣市场氛围具有多重积极作用,能够快速释放居民消费潜力,将潜在消费意愿转化为真实消费行为,带动商圈、景区、商户人气同步回升。   宋向清认为,消费券直接降低居民消费成本,点燃餐饮、踏青等春季特色消费热潮,把季节性消费热度转化为持续增长动能。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激发居民消费内生动力和促消费政策并举,推动消费持续增长”。   消费券是当前我国促消费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具有“四两拨千斤”的杠杆效应。比如,据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政府最新消息,静安区自1月22日至3月11日推出的“马上有礼”消费券圆满收官,联动区域内时尚潮流、美妆个护、精品连锁等多元消费场景,核销率达96%,撬动比已达5.3,同比增长50%,带动近15万人次实现消费近2亿元,成功激活消费潜能、有力促进品质消费。   下一步,围绕发放消费券各方还需做好哪些工作?宋向清表示,围绕推动消费持续增长,各地可以优化发放机制,推行便捷核销、扩大普惠覆盖,完善数据评估与监管,严防套现套利;平台与商户要主动配套优惠、拓展适用场景,提升核销率与用户体验;金融机构可加大支付补贴与信贷支持,形成政策合力。同时,推动消费券与以旧换新、品质服务升级结合,从短期刺激转向长效培育,让政策红利更好转化为居民消费意愿与市场持久活力。   

  • 03/16

    我省出台17条措施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力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降成本、促融资、拓市场、助创新、优服务等五个方面,提出17条政策措施,着力破解我省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成本高、融资贷款难、市场开拓难、创新转型难等突出问题。   降低中小微企业经营成本。对初创小微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并对小额缴费工会组织实施经费全额返还;通过支持企业直接参与市场交易、设立6个月的燃气欠费缓缴期等方式,降低用电、用气成本;对“公转铁”关键品类给予铁路运费不低于10%的下浮优惠等。   加强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力争到2028年末普惠型小微贷款余额突破1.78万亿元,每年新增“首贷户”不少于1万户,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超过20%;每年设立200亿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给予年化1%的贷款贴息;将科技创新类中小企业单户在保余额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至不超过3000万元;《若干措施》要求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每年至少举办1场投融资对接活动,并对获得股权投资的专精特新企业,按实际到账金额的1%,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拓市场。明确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预留45%以上的预算总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70%以上给予小微企业。建强“闽企出海”综合服务平台及专业服务联盟,对企业因对外投资产生的项目前期费用补助最高50万元;对年出口额700万美元(含)以下的小微企业全额支持出口信用保险保费等。   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对首次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首批次重点新材料产品,给予最高300万元奖励;对“创客中国”大赛决赛获奖项目,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获评国家级零碳工厂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建立科研设施开放共享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利用率低的单位限制新购设备,并补助向社会开放设备的中小微企业等。   优化中小微企业服务保障。加快建设全省中小微企业服务“一张网”,优化“金服云”平台功能,扩大“免申即享”政策覆盖面,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探索建立涉企执法检查静默期制度,原则上在特定时段减少入企检查;依法从严打击以投诉举报为名实施的敲诈勒索行为,并依托基层调解组织建立“并案调解”机制,化解企业间“连环债”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