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复产达产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18 16:08

  日前,经省政府同意,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促进工业企业复产达产若干措施的通知》(闽工信法规〔2020〕116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和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存在的复工不复产、复产又少产情况,着力破解影响产能发挥的难点堵点问题,推动企业加快复产、释放产能、达产满产,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省工信厅、发改委、财政厅、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出台了《通知》。

  二、主要内容 

  《通知》从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强企业用工保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强化政策服务保障等五个方面提出13条措施促进企业复产达产,主要内容如下:

  (一)支持企业加快生产。对2020年二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其中三明、南平、龙岩、平潭的企业不低于3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7%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企业季度用电增量给予每千瓦时0.05元奖励;对2020年二季度新投产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的制造业企业,按季度用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02元奖励。单家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二)实施增长正向激励。对2020年一季度、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正增长且增速居前三位的设区市(不含厦门市),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将成效显著的企业列入科技创新、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工业互联网等相关专项试点示范,给予适当奖补。

  (四)产业协作“配套一批”。鼓励各地开展产品推介、协作配套等“手拉手”活动,支持企业增加互采互购,支持产业龙头企业、国有企业、重点企业带动省内制造业企业进入其产业链或采购系统,加大配套产品采购力度。

  (五)省内市场“对接一批”。各地、相关部门摸清钢铁、水泥、装备等产品供需情况,组织大型施工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单位与生产企业对接,提前批量采购。

  (六)线上交易“销售一批”。鼓励纺织鞋服、食品、电子等终端消费品生产企业与知名电商平台加强合作,推动产品线上交易。支持各地集中组织行业性、区域性线上产品展销会,帮助企业拓展市场,对网上销售较好的企业给予一定奖励。

  (七)拓宽引工用工渠道。各地要动员相关人员就近就地应聘就业,积极引导省内外劳动者在我省就业,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在主要劳务输出省份设立劳务协作工作站,引导当地劳动者赴我省就业,引导企业间加强灵活合作。

  (八)支持企业稳岗稳工。用好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政策,支持工业企业采取积极措施稳定职工队伍。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到岗的技术职工,要引导其通过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远程办公。

  (九)缓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落实好国家出台的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政策。对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实施尽可能长时间的延期安排。鼓励政策性银行加大放款力度,缓解企业流动资金不足。

  (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简化流程,压降融资成本费率,不得随意下调信用评级和贷款风险分类,不得随意压缩贷款规模和授信额度。发挥地方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支持工业企业融资。对无还本续贷政策落实成效明显和对疫情防控支持力度大、对中小企业普惠型金融融资发放多的金融机构,各级财政要加大正向激励力度。

  (十一)加快政策兑现落实。深入抓好国家相关政策和省里扎实做好“六稳”“24条”、复工复产“21条”、复工稳岗“12条”、支持企业恢复发展“16条”等政策落地见效,增强企业获得感。各地成立惠企政策服务小组,做好政策现场宣传、解读工作,指导企业用足用好用活政策。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从减免税费、融资服务、清理拖欠账款等方面入手,帮助中小企业渡过难关。

  (十二)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持续实施“一难一策、一事一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帮扶企业,继续下沉一线,靠前服务,完善企业困难问题收集办理反馈机制,着力解决问题、打通堵点、疏通环节,促进企业复产达产。

  (十三)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和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学习先进、开拓思路、创新发展,同时强化安全生产、环保责任落实。及时总结特色做法和先进典型,鼓舞和坚定干部群众的必胜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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