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省工信厅、财政厅、金融监管局、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专项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二、主要内容
(一)支持对象
我省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二)合作银行
所有参与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专项贷款发放的银行均可作为本专项政策的合作银行。
(三)贷款贴息
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新增流动资金贷款,且单行单户贷款余额不超过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通过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工信厅中小企业处:陈丽香,0591-87552275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