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2-04-28 15:07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等有关要求,落实省委“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着力推动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研发成果落地转化,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结合《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闽政〔2021〕12号)和我省产业发展实际,省工信厅印发《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聚焦重点领域技术难题,以关键共性技术突破、产品创新研发和创新成果落地转化为重点,组织开展技术攻关及产业化推广,选拔领头羊、先锋队,支持一批技术先进、产业化前景好,能提升企业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的优秀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加快提升我省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现代化水平,着力推动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三、主要内容

  《福建省技术创新重点攻关及产业化项目实施方案》共七点,主要内容概括如下:

  (一)组织形式。采取项目征集申报的方式,以企业为创新主体,以产业化为目标,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等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省工信厅负责组织征集申报、遴选、立项,各设区市工信部门负责推荐、管理和验收等工作。

  (二)攻关领域和条件。项目攻关方向应符合我省产业新体系相关领域,包括:电子信息(含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先进装备制造、现代纺织服装等万亿级支柱产业;新材料、新能源、生物与新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食品、冶金、建材等传统优势产业;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等领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的发展导向要求;(2)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进行创新性研发,能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符合节能、环保、安全等有关指标要求,具有较大市场潜力;(3)技术水平先进,预期能形成较好的技术成果。申报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2)具备较好的研发设计能力、科研条件和稳定的人才队伍,研究试验基础条件良好;(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资信等级。

  (三)实施流程。分发布征集申报通知、组织申报、开展评审、研究公示和确定名单5个环节。根据我省产业短板和急需紧缺的关键技术,每年发布征集申报通知,明确当年度申报的具体事项。申报单位根据年度征集申报要求,编制材料,经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汇总后向省工信厅推荐。省工信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经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发文公布入选名单。

  (四)支持与监管。对入选的项目,综合考虑研发投入、团队实力、技术创新水平、预期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等因素,按不超过项目总投入的40%进行分档补助,A、B、C档分别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入选当年拨付50%,验收通过后拨付剩余部分。厦门市入选项目可参照执行,所需资金由厦门市安排。项目经立项后,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因故无法完成的,最长延期6个月;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24个月。

  (五)考评与管理。项目实行绩效管理,获得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由实施单位明确预期达到的绩效目标,经审定后作为实施验收考评的依据。项目完成进行验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开展。对于实现重大技术突破、能快速支撑相关产业转型升级的优秀项目,由省、市工信部门牵头组织在相关行业推广、对接。

  (六)其他。《实施方案》执行有效期至2024年,涉及资金奖补的有关内容适用年限为2022年至2024年。

  四、申报途径

  按照省工信厅工作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主体,向设区市工信部门申报,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汇总后推荐上报省工信厅。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省工信厅科技处  颜真楠

  联系电话:0591-8743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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