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6-08-12 20:11

  一、背景依据和目标任务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数智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工作部署,全面落实《福建省全面推进工业数智化赋能九条措施》(闽工信规〔2026〕6号),进一步规范省级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组织实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制定出台《福建省工业数智化转型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项目支持范围、标准、申报条件、实施流程与监管要求,形成规范高效的项目组织实施机制。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要求、支持范围及标准、申报条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附则等。

  (一)总体要求

  围绕数智全面赋能工业制造,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体、自愿申报、公开透明的原则,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应用,聚焦应用场景创新、产品方案推广、数字技能培训和公共服务提升,全面提升我省工业数智化赋能水平。

  (二)支持范围及标准

  本方案支持范围包括优秀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数字技能培训、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四类。对入选省优秀“小快轻准”产品和解决方案,每个给予一次性15万元奖励,同一主体同年度不超过3个。对入选省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每个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分阶段补助,认定后拨付50%,验收通过后付剩余部分。对经审定开展的数字技能培训按A、B、C三档分别给予牵头承办单位最高不超过10万元、5万元、3万元补助。对赋能企业数智化转型成效显著的省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单位,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当在省内依法生产经营,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无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要求主体深耕领域、服务能力强,产品技术成熟、已落地应用;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要求主体研发能力强,项目未产业化、具备自主知识产权与示范价值;数字技能培训要求执行单位师资专业、组织规范,培训方案报送省工信厅审定;数字化公共服务平台要求主体服务能力突出,平台服务成效显著、社会影响力较强。

  (四)组织实施

  项目按照发布通知、组织申报、组织评审、公示发布程序规范推进,省工信厅每年发布申报通知,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材料并向属地工信部门申报,各地市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省工信厅组织专家评审,拟入选项目在省工信厅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布入选名单。

  (五)监督管理

  项目单位须严格规范管理使用资金,严禁以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违规者按规定处理且三年内不得申报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各级工信部门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对违规项目依法处理并移出入选名单。工业互联网应用场景创新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最长可延期6个月,由推荐单位组织验收,验收不通过不再拨付剩余资金。

  三、实施期限

  《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资金安排至2029年。厦门项目由厦门市按规定执行,资金自行统筹。方案由省工信厅负责解释。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工信厅信息化推进处 孙哲

  联系电话:0591-8743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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