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确定北京、北京、深圳、重庆、成都、郑州等15个城市为此次试点城市,鼓励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新能源汽车全面市场化拓展和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通知》提出了预期目标,包括试点领域新增及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显著提高,其中城市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领域力争达到80%;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车位占比预期不低于小型停车位的10%,形成一批典型的综合能源服务示范站;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快速换电等新技术应用有效扩大,车网融合等新技术得到充分验证。
《通知》提出了4项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车辆电动化水平。
二是促进新技术创新应用。
三是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
四是健全政策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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