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闽政办〔2019〕1 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9年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网络强国战略部署,深化新时代“数字福建”建设,加快构建我省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通信基础网络,支撑福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主要目标
以高速光纤网络、4/5G移动网络、移动物联网(NB-IoT)和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发挥各基础电信企业和铁塔公司的建设主体作用,加大投资建设力度,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促进城乡数字鸿沟逐步缩小,提速降费、信息惠民作用进一步凸显,网络强省影响力显著提升。
2019年,新增100M及以上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180万个,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规模达1700万户,其中100M以上用户达1360万户,占比达80%。新建4G基站2.5万个,4G用户达4000万户,占比达85%。在福州、厦门地区启动5G基站建设。NB-IoT站址达3.8万个。
2020年,新增100M及以上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端口190万个,固定宽带家庭用户规模达1800万户,其中100M以上用户达1530万户,占比达85%。新建4G基站2万个,4G用户达4200万户,占比达88%。5G网络覆盖城市重点区域及公共交通路段。NB-IoT站址达4.2万个。
二、主要任务
(一)建设高水平全光网络
构建高速骨干光纤网络。优化福建省互联网骨干网间的互联架构,提高网间互联带宽和互联质量。充分发挥福州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的数据交换口岸作用,推进各骨干互联单位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全面提高我省大数据产业重点园区出口带宽。到2020年底,互联网省际出口带宽达26T,网间互联带宽达到双向800G。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各基础电信企业
实施千兆光网城市建设。全面推进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落实国家光纤到户标准,深度优化楼宇内移动信号覆盖,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数字经济”共享小区。推进铁塔基站、路灯、监控、交通指示等各类杆塔资源及电力铁塔资源的双向开放共享,推动具有“一杆多用”功能的城市智慧灯杆建设和改造。新城区超前规划建设通信管道,既有住宅小区和商用楼宇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光纤到户改造,落实共建共享要求,确保平等接入和用户自由选择权。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打造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网络基础设施,支撑工业互联网发展。到2020年底,全省城市用户具备1000Mbps接入能力。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深入实施百兆光纤进农村。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强农村通信线路、基站设施治理,落实农村杆线规整,重点村居、交通线路周边通信环境全面改善,新设通信设施先进、绿色、共享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深化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在100%光纤进行政村的基础上,逐步向条件成熟的20户以上自然村延伸。深入推进网络提速降费,重点降低农村用户宽带接入资费,提升农村地区宽带用户普及率。通过推进农村信息化示范村建设,为农村党建、安全、教育、防灾等信息化建设提供保障,促进农村信息消费水平升级。到2020年底,农村宽带用户具备100Mbps接入能力。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住建厅、省财政厅、省工信厅、省发改委,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二)发展新一代移动通信网络
深化4G网络覆盖。在公路、市政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监控杆、公交车站等公共设施中建设优化4G网络,提升高铁、地铁、高速公路、重要内河航道、物流集散地等交通干线沿线4G网络覆盖质量。实施农村、山区、海岛等偏远地区4G网络“除盲补点”建设。到2020年,条件成熟的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4G网络覆盖。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铁办,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加快推动5G网络试点和布局建设。由铁塔公司组织各地市公司,统筹基础电信企业建设需求,以5G网络站址布局为重点,制定各地市移动通信铁塔站址建设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通信管理、供电等单位要积极协助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基站选址建设和网络实验。2019年,在福州、厦门等地区启动5G基站选址规模化建设,推进小微基站和室内分布系统建设。2020年,5G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全面开展,城市重点区域及场所基本实现5G信号覆盖。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电力公司、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拓展NB-IoT网络覆盖。进一步拓展全省NB-IoT网络覆盖广度和深度,将网络覆盖由城区逐步向乡镇、农村地区延伸。深化各基础电信企业和信息技术服务商及互联网企业合作,充分发挥基础电信企业平台资源、数据资源和渠道资源,重点推进面向智慧城市、重点行业和民生服务等领域的重大应用工程建设。到2020年底,全省NB-IoT基站数达4.2万个。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信厅,各基础电信企业、铁塔公司
(三)推动网络IPv6升级改造
同步推进通信网络基础设施和应用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加快电子政务外网IPv6升级改造工作,提升网络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到2020年底,全省各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及云服务平台均完成IPv6改造,支持IPv6业务接入。市场驱动的良性发展环境日臻完善,IPv6活跃用户在互联网用户中的占比超过50%。
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经济信息中心,各基础电信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办牵头建立新时代“数字福建•宽带工程”行动计划推进工作协调组,协调推进各项任务实施建设,确保各项工程按期完成。市、县级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帮助解决信息通信基础网络建设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通信管理局、省数字办
(二)加强统筹规划
各地政府要组织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光缆、通信局房、基站等各类通信设施,有关内容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各地在市政道路、轨道交通、风景区、客运场站、住宅小区、商业区等项目规划建设时,要同步规划和建设各类通信基础设施。各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编制各类法定城乡规划的过程中,涉及通信铁塔及相关站址配套设施的,要征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或铁塔公司意见;涉及通信管道、机房、综合管廊等通信基础设施的,要征求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或电信企业意见。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省通信管理局
(三)开放资源共享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全省各级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校,博物馆、图书馆、体育馆、专业会展场馆等公共场馆,旅游景点、交通枢纽等各类公共场所以及各等级公路、城市道路、铁路、地铁、路灯杆、监控杆、公交车站等各类公共设施要向通信网络设施建设开放,提供场地和用电便利,支持基站选址建设。交通、铁路、市政等部门要为电信企业在省内高速公路、港口、桥梁、机场、地铁、高铁红线内的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和使用地下管廊提供便利支持,规范资源租费。各级住建主管部门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企业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和商业楼宇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将基站、室分、配线管网、设备间和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等同于水、电、气纳入建筑物的必备配套建设中,与建筑物同步设计、实施、验收;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支持配合住宅小区光纤、基站、室分、机房等设施的建设维护,严禁收取进场费、接入费、协调费、分摊费等不合理费用。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铁办,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
(四)落实要素保障
各地政府要将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当地城乡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用地,保障建设需要,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新建基站用地,可直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也可采取配建等方式使用土地。公安部门要联合通信管理部门从严依法惩处破坏信息基础设施、阻挠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妨碍应急通信保障及通信设施抢修救险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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