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时间:2023-05-08 08:30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的统一部署,2022年6月13日至7月23日,省委巡视三组对省工信厅党组开展了巡视,并于2022年9月28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巡视整改责任

  巡视意见反馈后,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翁玉耀同志立即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全省工信系统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就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提出具体要求。省委巡视三组反馈的问题实事求是、客观中肯、切中要害,使我们深受触动、深受教育、深受警醒;提出的整改要求和意见帮助我们进一步明确方向、改进工作、推动落实,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充分体现了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对省工信厅党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省工信厅党组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立即整改,围绕省直机关要当好“三个表率”的要求,带领带动全系统上下以严实的作风、过硬的举措开展“地毯式”整改落实,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全力以赴、责任上压紧压实、行动上立行立改、工作上真抓实干、方法上集中闭环,不折不扣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一)深化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厅党组带领全省工信系统各级党组织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巡视整改的最新决策部署和省委、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省纪委工作要求,引导全厅上下充分认识巡视是国之利器、党之利器,是政治巡视、政治体检,是对我们各项工作成效的全面检阅,是对工信系统党员干部的有力鞭策,抓好巡视整改就是政治考验,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要始终保持政治清醒,切实担负政治责任,严格对标对表,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检验自身能力素质和责任担当的试金石,增强抓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政治上查找差距、从思想上查找根源,从行动上查找症结,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转化为推动全省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抓好巡视整改,确保真改实改改到位。

  (二)实主体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厅党组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及时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厅党组书记、厅长翁玉耀任组长,相关厅领导任副组长,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翁玉耀同志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靠前指挥协调,整改任务直接部署、整改责任直接传导、重点事项直接督办、难点问题直接协调、线索处置直接过问,主持召开11次党组会、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9次专题会,及时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全程跟踪了解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既抓进度,更重质量,有力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其他厅领导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召开专题会研究布置、协调推动、指导督促,重要问题随时研究,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筹备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厅党组书记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厅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加强指导、严格审核把关,积极与省纪委监委二室沟通,2022年11月3日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翁玉耀同志代表厅党组紧扣主题,认真对照检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和责任,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预期效果。

  (三)建立健全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建立组织领导机制、责任落实机制、工作推进机制、督查督办机制等4个机制。设立厅巡视整改办,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班,集中办公、统筹推进,每周一例会一汇总一通报。在集中整改阶段,厅党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1至2次会议,厅巡视整改办每周召开例会,梳理进展情况,对存在问题“会诊”“开方”,有序推进巡视整改工作。各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自觉担责、带头整改,各牵头部门大胆牵头、加强协调,责任部门积极配合、靠前整改,形成推动整改合力。加强指导督促联动巡视单位省节能中心一体推进整改。注重省、市、县三级系统联动整改,国庆期间即印发给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关于配合抓好巡视整改的通知,国庆后即召开全省工信系统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强化沟通对接、联系协调,着力形成班长带头、班子带动、机关带系统的工作格局。建立巡视整改大事记,在厅内网开设巡视整改专栏,全程跟踪了解、收集整理整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编发信息,全面反映巡视整改动态,编发简报13期,让全厅干部了解巡视整改进展,共同监督、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四)明确目标任务,强化督查督办巡视期间,厅党组对党组会记录不规范等问题即知即改。巡视反馈后,认真对照反馈意见逐条逐项研究具体整改措施,制定形成巡视整改“1+3”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牵头处室、责任处室、目标要求及工作时限,确保目标可实现、措施可操作、政策可落实、责任可明确、绩效可评价。整改任务重的责任部门形成专门整改方案。绘制整改工作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挂图作战。厅整改办坚持每周研究推进、强化调度、跟踪督促,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制作“一表”“一单”(《整改工作进度表》《巡视整改事项提醒单》),明确重点、紧盯节点、细化难点,做到对账销号、闭环管理。对整改进度较慢、聚焦不够准、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催办、约谈。注重发挥驻厅纪检监察组的监督职能,主动征询意见建议、及时交流沟通情况。及时与省纪委监委二室、省委巡视办等请示汇报,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整改工作不跑偏、不漏项。

  (五)注重建章立制,强化标本兼治。厅党组积极推进“当下改”与“长久立”并举,既大力整改具体问题,又举一反三,认真研究制定建章立制任务清单,修订或制定制度41项,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堵塞一批漏洞,进一步规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干部管理监督,着力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如,针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修订厅党组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任务安排,出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制度,建立厅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修订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出台巡察组工作规则和巡察干部人才库管理办法;针对专家库管理不到位问题,修订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完善专家抽取、评审、回避、退库等环节,及时清理不需要的专家子库,加强专家入库的审核把关、专家子库的管理;针对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修订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制定进一步加强无线电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通知,从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等方面进一步规范;针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存在问题,厅人事处加强政策学习,举一反三摸排厅专业人才需求情况、厅属单位超职数配备干部、干部经商办企业、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情况,制作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资格审核清单,进一步细化规范干部选任工作;针对资金认定类事项廉政风险,将遴选、认定类项目从2022年初17项合并、减少精简至9项,进一步规范资金绩效评估、政策实施期限、评审认定等环节,将认定类事项列入日常监管范围,印发厅事中事后监管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成果巩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将抓好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起来,与抓好上轮省委巡视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及历次审计、巡察、检查等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创建模范机关、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实现年度目标任务、科学谋划明年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着力做到“四个融入”、当好“三个表率”。2022年1-11月,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2%,高于全国2.4个百分点,已连续8个月稳居东部地区第一位,好于广东、江苏、山东、浙江、河南等工业总量居全国前五位的工业大省,我省工业稳增长工作得到国家工信部的肯定,在全国加力振作工业经济电视电话会议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工业投资增长17.4%、技改投资增长18.1%,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9%,高于全国平均11个百分点,对全省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达46.6%。2022年1-11月,规上工业实现营业收入增长7.7%,规模保持在全国第5位;工业增值税开票金额(增长13.1%)、工业贷款余额(增长14.9%)等关联指标增长较快,工业发展质量逐步提升。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工业运行和稳增长工作有差距

  (1)关于“牵头谋划金砖创新基地建设不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1日召开推进金砖创新基地建设专题会议,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金砖创新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政策协调组、项目开发组、人才培养组,加强对金砖创新基地工作的统筹协调。二是积极对接发改、商务等部门,掌握外资项目投资情况,梳理制造业领域涉金砖四国100万美元以上投资项目,积极做好相关项目跟踪服务工作。三是积极指导推动厦门市与部属国合中心、信通院、产业发展促进中心、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等4家单位共建8个赋能平台,推进共同转型升级。其中,金砖创新基地工业能力共享平台新增工业能力数据库,汇聚超5000家企业数据(含制造业2000家);绿色金砖公共服务平台2022年11月开展“节能服务进企业暨绿色能源管理创赢计划”活动;人才培养公共服务平台已吸引包括西工大、北理工等多所高校加入金砖人才培养计划。四是进一步推动金砖创新基地建设,积极联系上下级工信部门,参与金砖创新基地成立两周年系列配套活动,主动对接中央主流媒体和省内重要媒体做好活动宣传。

  2.聚焦“优化产业结构”、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超越有短板

  (2)关于“推进园区标准化建设不平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2021年度试点园区标准化建设评价(评估)结果的通报》(闽园区联席办〔2022〕3号),对2021年试点园区标准化建设评价(评估)结果进行通报,对综合评分排序前五、十大专项行动第一的园区给予正向激励。二是2022年11月17日会同10个省直部门召开2022年全省园区标准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试点情况、学习典型案例、交流建设经验,研究部署2023年工作,持续推进工业(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是以一园一单形式反馈各试点园区标准化建设特色亮点、提升空间和工作建议,26个试点园区对各自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整改提升措施。四是深入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动态更新发布五批次196家现有龙头企业和665家龙头培育企业,2022年1-11月,全省工业龙头企业实现营收2.45万亿元,同比增长7.7%。三明高新区、莆田华林经开区龙头企业较去年增加4家,由18家增长至22家,2022年1-11月,两个园区规上工业产值分别比增3.4%和15.6%。

  (3)关于“推动工业节能降碳绿色转型发展不主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工业能耗监测。充分发挥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数据监测作用,结合省统计局提供的能耗统计数据,开展工业领域能耗分析研究,对前三季度全省工业能耗情况进行剖析并形成分析报告(前三季度工业能耗强度同比下降4.5%,降幅逐季收窄)。二是持续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引导企业提升能效水平。2022年11月3日发布2022年第三批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36项,预计年节能量13.86万吨标煤,2022年累计已发布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113项,预计年节能量约71万吨标煤。2022年12月6日发布第二批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9家。三是持续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2022年11月9日发布第五批省级绿色制造名单,合计138项,择优推荐70项申报2022年度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

  3.营造有利于工业企业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有弱项

  (4)关于“协调联动机制不完善”问题

  整改情况:6个重点工作专班强化统筹谋划,确保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争取国家支持方面,我省被列入国家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先行先试地区,宁德市入选国家工信部全国首批产业链供应链生态体系(锂电新能源产业)建设试点城市。已出台《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工信规〔2022〕11号)、《关于设立福建省纺织鞋服产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闽工信联消费〔2022〕37号)、《关于建立“工信-卫健-医保”常态化对接机制的通知》(闽工信联函消费〔2022〕569号)、《福建省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闽工信信息〔2022〕41号)等4项政策制度,建立专班专家名录56个。一是电动船舶工作专班建立电动船舶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台账,指定专人定期跟踪督促项目建设,集中整改期内推动完成1艘示范船型交付;推动宁德时代于2022年11月26日成立电动船舶业务运营主体“时代电船”,打造具有全球领先优势的船舶电池动力总成供应商;2022年11月30日赴宁德调研推动电动船舶产业建设及翠屏湖等电动船舶推广应用示范区建设;推动包括“武夷2号”闽江电动货船、闽江水口电动船舶充电站、福建省电动船舶信息管理平台等在内的“电动闽江”示范应用场景于2022年12月13日正式投入使用。产业数字化转型专班于2022年11月22日印发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出目标、措施和支撑,2022年11月23日在厦门召开全省产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现场会,2022年12月16日至17日在三明举办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交流培训和安全演练等活动。集成电路专班办公室调研新形势下我省集成电路产业相关情况并报送专班牵头省领导。二是加强部门间信息沟通,形成整体推进合力。纺织鞋服专班联合省财政厅、金融监管局等部门设立50亿元规模的福建省纺织鞋服产业纾困专项资金贷款,并全部发放完毕,共惠及企业280多家。新能源汽车专班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项目,积极研究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2022年1-11月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实车13.7万辆,折合标准车15.3万辆,同比增长81.1%。为做好政策接续,起草《全面推进“电动福建”建设的实施意见(2023-2025年)》,上报省政府批准。生物医药产业专班会同省卫健委、医保局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针对省产药械产品采集准入难、进医院目录难等问题,组织行业协会和重点企业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开展“面对面”交流座谈,协调推动采购政策落实、临床研究对接等问题。

  (5)关于“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2022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全面梳理2021-2022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完成对相关处室(局)的行政执法案卷抽查,发现执法程序还有瑕疵、执法文书不够严谨等六个方面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2022年10月28日出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违法线索举报处理的规定》(闽工信函法规〔2022〕565号),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及派出机构的行政执法案件投诉举报线索查处及监督工作。二是梳理汇编《省工信厅权责清单》,2022年11月30日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事中事后监管清单》(闽工信函法规〔2022〕603号),进一步明确权责范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三是对派出机构开展2019年以来无线电违法线索处置的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四个方面问题,提出4条整改措施。深化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月报点评机制,集中整改期通报全省无线电行政执法情况3次,并定期组织对派出机构工作情况指导督查。泉州市无线电管理局认真核查2019年以来23件涉及“黑广播”的无线电监测、执法记录,逐条梳理线索来源和处理结果,分析问题原因,主动抓好整改。四是2022年11月24日、25日组织全省无线电管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无线电系统执法人员办案水平。

  4.统筹发展与安全有欠缺

  (6)关于“抓供应链安全紧迫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一产业、一规划、一政策、一专班”,围绕强链补链延链,发挥6个产业专班统筹协调作用,会同相关地方、部门,总结推广省市县联动、政企协合力、多平台融通的经验做法,推动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促进供应链畅通循环,增强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集成电路产业专班会同厦门市工信局推动士兰明镓碳化硅功率器件项目加快建设,集中整改期内已实现初步通线,首批投片产品各项参数指标达到设计要求。

  (7)关于“安全生产有漏洞”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8日印发《关于调整厅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的通知》(闽工信函安办〔2022〕559号),2022年11月1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的通知》(闽工信函安办〔2022〕576号),明晰安全生产职责分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认真制定民爆行业安全隐患监督检查计划,完成全省各地市交叉检查,依托第三方机构完成福州、泉州、漳州、三明、龙岩、宁德、南平地区民爆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完成南平、三明等地区安全督导检查及全省所有民爆生产、销售场所的全覆盖检查,2022年12月底前已全部完成整改,有效提高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2022年10月份落实全省民爆行业实行安全生产情况“日报告”。针对3家企业存在10个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已于2021年全部完成整改”。2021年以来,我厅通过开展民爆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工作,进一步规范民爆企业安全生产。三是2022年11月28日举办2022年度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监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全省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能力和专业水平。

  (8)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厅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与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厅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舆情监控与应对工作、讲座类活动审批管理等制度。严格规范执行“211工作制度”,组织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邀请省委宣传部专家授课,召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意识形态工作,确保“规定动作”不漏项、不走样、不“走过场”,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深落细落实到“最后一公里”。二是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印发《关于建立“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的通知》(闽工信直党〔2022〕36号),梳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17项,于2022年10月25日、10月27日、11月7日党组会专题学习贯彻;2022年10月27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聚焦主责主业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造强国战略重要论述和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开展交流研讨。集中整改以来,厅党组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习研讨6次。迅速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集中收听收看党的二十大开幕会,印发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闽工信党综〔2022〕39号)、《关于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闽工信直党〔2022〕40号),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分专题、分领域开展研讨交流,结合工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厅领导以上率下带头学,2022年10月25日、11月14日至15日,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厅领导及各处室(局)主要负责同志结合各自思想、学习和工作实际,逐一谈认识体会、谈工作思路、谈落实措施,提出贯彻落实的新思路新办法新举措,谋深谋实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2022年11月26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厅省管干部结合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与省委书记周祖翼主题报告,就如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分享思想认识、畅谈学习体会、交流思路心得。厅领导到分管领域、党建联系点共学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举办为期5天的专题研讨班,通过厅主要领导作主题报告、邀请5位专家作专题辅导报告、组织分组学习研讨、交流发言和集中研读原著原文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在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上下功夫。三是加强规范表述审核把关,完成2021年以来厅党组文件、厅领导个人有关报告及2019年以来38个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报告自查自纠。四是制定2022年厅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考评标准,将政治表述是否规范作为理论学习是否扎实的检验标准之一列入考评内容,加强督促检查。五是召开专题会研究网络意识形态与舆情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厅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机制,规范舆情应对流程,开展意识形态及舆情处置培训,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制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微信公众号管理规定(修订)》,进一步增强全厅干部网络安全意识。

  1.党组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9)关于“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全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厅党组扩大会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深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修订《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2022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从六个方面明确厅领导班子成员任务分工和具体责任;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均完成责任清单制定、修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至“最后一公里”。2022年12月1日,厅党组召开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对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形成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从七个方面对全厅政治生态状况进行全面分析研判,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存在问题,提出四个方面的改进提升措施。

  (10)关于“履行一岗双责不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通知》(闽工信党综〔2022〕26号),从加强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发挥巡察作用、落实谈话制度等方面明确了厅党组对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14项工作措施,并将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至各牵头处室,强化对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二是2022年11月11日,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通知》(闽工信党综〔2022〕43号),由党员厅领导带队,厅直属机关党委委员任组长,组成8个检查考评组,对厅机关26个党支部、11个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党组织开展2022年度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工作,同步开展2022年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现场考评工作,听取分管部门、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汇报,深入开展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基层党组织书记廉政提醒谈话。三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通知》(闽工信函党办〔2022〕363号),组织各处室(局)、直属单位、派出机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执行情况及领导干部插手重大事项自查,未发现相关情况。

  (11)关于“未开展对廉政风险排查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未入账工艺美术珍品入账及所有珍品盘点建档工作,实现资产账与财务账相符;组织专家完成全部1190件(套)材质不明作品的鉴定、标注;完成396件(套)珍品实物照片补拍;2022年11月23日,修订完善并印发《工艺美术珍品(精品)征集办法》《珍品馆藏品管理办法》《珍品馆安全保卫工作规定》和《珍品馆保密管理制度》,规范工艺美术珍品(精品)征集、收藏、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藏品管理。二是结合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同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进一步发现问题、查缺补漏。三是开展“清廉工信、新风正气”廉洁文化教育活动,通过“七个一”活动(组织一次廉洁文化专题学习研讨、上好一堂廉政微党课、开展一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讲好一次家风家训家教故事、开展一次集体廉政谈话、组织一次纪检干部培训、完善一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抓好集中教育、抓实日常教育、加强警示教育,推动廉政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

  (12)关于“巡察成果综合运用需进一步强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巡视巡察新精神新要求以及省纪委领导有关讲话要求,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巡察工作制度机制。2022年11月21日印发厅党组《巡察工作实施办法》,促进各职能部门积极主动融入巡察工作“一盘棋”,推动监督上下联动、贯通融合。二是完善工作格局,紧扣重要环节,加强沟通协调,固化长效机制。2022年12月12日印发厅党组《巡察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巡察干部人才库管理办法》,发布首批巡察库人员名单,完善领导小组、巡察组、巡察办工作清单,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流程、时间节点。三是对历次巡察报告的意见建议和关注问题进行再梳理,形成工作清单,定期跟踪督办,实施“闭环”管理,清单任务均已办理完毕。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2022年12月8日厅党组专题听取7家被巡察单位整改情况汇报,党组书记点人点事点问题,对下一步整改工作提要求。将被巡察党组织落实整改情况纳入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重要内容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方案。

  2.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充分

  (13)关于“日常监督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汇编》,将监督嵌入各惠企项目流程的廉政风险点。升级改造惠企政策项目管理系统,统一规范省级项目名称,明确各专项和项目监管责任对应的业务处室,新增使用进度通报模块,自动抓取数据并生成进度表,定期通报至各设区市,实现对省级切块资金市县使用进度的跟踪监督,目前系统已投入试运行。二是会同省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完成以工业节能降碳为主题的“室组”联动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走访厅相关业务处室、省节能中心及部分重点用能企业,检查上级决策部署落实、政策落地等情况。三是指导厅机关处室、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进一步查缺补漏,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防火墙”。结合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会同厅党组对各处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确保防控措施得到落实,发挥功效。

  (14)关于“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集体研判机制,制定《问题线索集体研判暂行办法》,推进问题线索处置制度化、规范化。主动走访调研7家企业,听取企业对工信部门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发现并解决问题1个。二是制定《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制度》,促进理论和业务水平提升。组织全组同志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学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相关论述,提高全组同志的政治站位。深入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全员配备《纪检监察工作基础法规》和《公职人员处分工作基础法规》,提高审查调查程序意识。三是针对专家推荐函造假问题开展调查,经查问题属实,厅装备处存在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谨、专家评审主观分比重偏大等问题。省工信厅已发文取消某企业某产品首台(套)认定资格,并对负责审核的同志进行提醒谈话,要求泉州市工信局追回市级补助资金。同时,推动厅装备处完善省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修改细化评分指标,降低专家主观性评分比重,提高评审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

  3.重点领域廉政风险不容忽视

  (15)关于“廉政风险呈现新特征”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对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一是结合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同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机关处室(局)、派出机构、直属单位廉政风险环节和风险点,梳理出可能存在廉政风险的项目、事项105项,关键环节419个,廉政风险点601个,修订完善防控措施833条,基本形成以岗位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立体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全方位、全流程、全过程权力运行监督机制。二是进一步梳理资金认定类事项,2022年11月11日印发《关于公布我厅遴选、认定类项目清理结果的通知》,从2022年初的17项精简至9项,规范资金绩效评估、政策实施期限、评审认定等环节,将认定类事项列入业务处室日常监管范围。三是2022年11月30日印发《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事中事后监管清单》(闽工信函法规〔2022〕603号),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

  (16)关于“项目评审问题多发”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召开专家库专题会,就精简专家子库、加强专家子库管理、加强专家入库审核把关、系统优化提升等进行深入研究,2022年11月30日修订出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闽工信函科技〔2022〕625号),进一步从制度上规范专家库管理、运营和使用。二是全面核对梳理厅专家库,2022年11月底前完成2156名专家梳理,共清理1178名专家、子库43个,现有子库14个,在库专家978名。三是2022年11月30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专家库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规范专家库使用,强化各行业的专家推荐力度,逐步扩充专家数量。四是针对“专家抽取不规范”问题,对已获评的2020年第一、二批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分析存在“专家抽取不规范”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对工业旅游专家库全部专家信息核查,对2019年以来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等专家评审事项进行自查,经查相关材料完整齐备,未发现问题。五是针对“专家推荐函造假”问题,调查核实并经厅党组会议研究,撤销该项目2021年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且某企业三年内不得申报首(套)项目认定,厅党组对涉及审核把关的经办人进行提醒谈话,泉州市工信局已追回市级补助资金50万元。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明确要求设区市工信部门对申报材料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在2022年首台(套)项目初审时,已对推荐函真实性进行了抽查,并制定现场核查工作要点,在现场核查环节进行核实。六是针对“专家评分随意性大”问题,对福州闽台机械公司“卤蛋生产线”项目申报材料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并组织专家组现场考察、质询和论证,专家一致认为2020年的专家评价意见客观,该项目符合当时认定条件。通过复核发现仍存在评审办法不完善等问题,并在以下方面进行了整改:制定发布《福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2年版)》,明确装备先进性的技术指标,印发《关于常态化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的通知》(闽工信函装备〔2022〕454号),对目录进行动态调整;进一步修改完善细化评分指标,在“创新性突破”和“工艺、技术指标”等评分项细化设置评分区间,每个项目评审专家增加到3人(形成专家小组,集体讨论后形成评定分数),降低专家主观性评分比重,提高项目评审科学性;加强项目现场核查,并通过企业现场答辩等形式,进一步提高项目评审质量,确保首台(套)项目的先进性。经核查,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7)关于“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并挂厅内网,组织全厅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等招标采购法律法规、相关文件。2022年11月26日修订印发《厅采购管理暂行规定》(闽工信函办〔2022〕595号),进一步加强对全厅招标采购的监督,对招投标程序严格把关。二是全面细致梳理所列2个问题40个项目招投标全过程,形成自查报告。开展2019年以来无线电项目招投标工作自查,梳理招投标过程不规范问题。厅党组成立巡视整改招投标专项工作组,委托省招标集团组织专家组对所涉项目进行核查并出具《招投标专项工作委托事项调查报告》,经核查,未发现“围标串标”及“专家被围猎”问题,但也发现采购招标工作的缺陷与不足,要求相关单位对照报告指出问题加快整改;各派出机构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各处室(局)认真组织学习报告内容,不断加强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学习。针对调查结果,厅党组对厅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项目建设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姚启平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在厅党组会上深刻检讨,对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招标采购项目的分管领导林思德(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三级调研员)进行诫勉谈话,其他涉及的5名相关责任人员按照相应的违规违纪事实程度分别给予了处理。三是参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省财政厅相关文件。2022年12月8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线电政府采购招标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频管〔2022〕623号),明确各环节监管人员和内容,探索建立招标代理机构黑名单制度。四是2022年11月30日举办招标采购培训班,邀请省招投标集团专家对招投标工作进行培训,提高采购人员业务素质。

  4.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力

  (18)关于“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规范化管理,制定中心组学习规范,明确学习研讨重点、中心组重点发言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发言代表等细项,规范考勤记录,加强档案管理。2022年已开展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17次,其中专题研讨11次、工信讲坛5次、现场参观1次。二是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重中之重,2022年9月29日召开“牢记使命奋斗为民”省工信厅专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工信系统推进工业提质增效,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有关情况,多家主流媒体积极宣传我省十年来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开设专栏转载党的二十大专题链接,印发厅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闽工信党综〔2022〕39号)、《关于深入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闽工信直党〔2022〕40号),组织各基层党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分专题、分领域开展研讨交流。2022年10月25日、11月15日、11月26日分别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研讨党的二十大精神。精心举办为期5天的处级干部专题研讨班,厅党组书记作主题报告。三是重新梳理、区分并规范记录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厅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汇编《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等相关学习制度,厘清认识误区,强化制度执行。

  (19)关于“怕担责、怕问责呈现新动向,对专项资金一切了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资金台账,督促落实到位。针对滞留市县的资金,按专项建立台账,2022年10月11日印发《关于加快落实滞留市县资金的通知》,要求相关市县于限期内落实至具体项目或企业。集中整改期内,滞留市县以前年度省级专项资金已全部完成整改。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严格定期通报。在继续执行对各设区市支出进度定期通报的基础上,在厅本级执行对业务处室的定期通报机制,集中整改期每月通报1次,督促厅内主管处室加快工作进度、做好跟踪监管,切实压实处室责任,形成纵横关联的管理合力,确保我厅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三是做好跟踪问效,提高使用效益。完成惠企系统部分功能进行优化改造并投入使用,新增认定奖励类业务流程、监察点推送等功能,将监察信息自动推送至省级主管部门和驻厅纪检组,便于各监管部门实时监督和有效防控风险,2022年12月7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企项目管理系统使用的通知》(闽工信办函〔2022〕30号),要求各地市工信部门在系统“资金发放跟踪”模块及时反馈资金拨付至企业的情况,实现资金的全程在线监管。委托第三方对福州、三明、漳州三地2020-2021年度转移支付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对2019-2021年度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部门业务费开展部门评价,建立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

  (20)关于“对待工作一推二让三绕”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抓好《2022年度厅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梳理前三季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按时间节点推进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推进效能提升。2022年11月14日至15日,结合厅工作务虚会,总结全年工作情况和我厅实施“三提三效”行动成效,进一步推动工作。完成厅内部绩效管理满意度调查评议。二是优化工作流程。完善“首问负责制”,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首问首办负责制的通知》(闽工信函办〔2022〕564号),明确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提出具体要求,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强化作风建设。制定《关于“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53号),强化信件办理流程和质量,提增平台服务效能。三是结合厅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加强对推诿扯皮等现象的监督。充分运用考核机制,结合平时考核及年度考核对工作中存在“一推二让三绕”的干部实行考核优秀等次一票否决。针对“铸造高炉技术改造的诉求”问题,经厅机关纪委核实,该事项虽经历4个处室,但均属于厅内部协商、流转、回退状态,并未直接退至企业,且按照厅规定流程及时流转办理,并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了答复,符合办理时限要求。

  (21)关于“存在慢作为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围绕上级部署、领导批示、重点工作等,加密督查频次,加大督办力度,指定专人督办,推动工作早落地、早见效。集中整改以来,跟踪汇总办理省领导批示件进展情况2次、厅重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9次,编发《督查与落实》9期。二是健全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对福州市无线电管理局、省节能中心两家单位开展蹲点调研,共开展谈心谈话24人次,发放调查问卷29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处室对省政府办公厅《督查专报》通报一事作出书面说明并开展自查自纠。鉴于该事项相关责任人员已于2020年扣发绩效奖金,取消年度考核优秀等次评定,故不再处理。四是严格对照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办法(工信部原〔2021〕80号)及《关于做好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建设项目一致性核实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新材〔2021〕294号),对原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流程进行重新梳理,完成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公告等4个工作流程图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1.领导班子建设存在薄弱环节

  (22)关于“议事制度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1月11日印发《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关于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厅长办公会议事范围的通知》(闽工信党综〔2022〕42号),细化需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清单,明晰党组会议和厅长办公会议议事界限。二是2022年11月1日,印发《关于印发聘用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工信函办〔2022〕543号)。

  (23)关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辣味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0日印发《省工信厅党组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闽工信党综〔2022〕36号),细化工作流程分工,会前认真筹备,厅党组班子成员分别召开6场征求意见座谈会,谈心谈话70人次,厅党组书记对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厅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材料加强指导、严格审核把关。2022年11月3日,厅党组书记、厅长翁玉耀主持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省纪委监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巡视办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全程指导,厅党组班子成员全面认领问题和责任,深入对照查摆,从症结上、根源上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彻底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针对15条意见建议细化制定40条整改措施。二是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年度民主(组织)生活会指导。2022年11月4日,厅领导带队参加省节能中心党员领导班子联动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出坚决抓好整改落实、真改实改改到位、助推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凝聚力战斗力等方面要求。将各基层党组织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暨1+X专项督查,重点检查组织生活会程序是否规范,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否规范到位。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务干部培训班,就规范开好组织生活会进行指导培训。

  2.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24)关于“干部专业化培训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梳理全厅干部花名册,摸底了解各处室专业人才紧缺情况,汇总10个行业处室22个专业人才,明确在选调、遴选、调动干部优先考虑医药、新材料、石化等专业人才。研究制定干部培训规划。结合省委组织部有关反馈2023年度专业化能力培训需求调查的要求和工作实际,提出4项专业化能力培训需求。全面梳理近年来培训办班、干部调训、网络学院学习等情况,制定《干部教育培训方案(2023-2025年)》。举办一期医药行业管理主题专业交叉讲座。三是在干部提任、轮岗时充分考虑其所学专业、从事工作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已梳理厅内在职医药、纺织等6个行业背景人才87人,并向系统征集专业人才到我厅跟班。四是按照“三定”方案,厘清各处室职责分工,确保不再发生行业管理职责随人调整问题。

  (25)关于“执行干部选任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执行干部选任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厅人事处向省委组织部干部四处、干部监督室作出说明,并组织全处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对干部选任中需要书面报告或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事项、程序逐条对照分析,澄清工作误区。二是梳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等文件规定,将干部选任、干部监督、日常管理等方面近20多份文件汇编成册并组织学习。编制厅干部选任操作手册,制作干部选任工作流程图、干部选任资格审核清单、选任工作任务清单等,明确干部选任各环节注意事项,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完成2019以来所有提任晋级人员需要报告有关事项的排查,未发现其他问题。

  (26)关于“对个别干部经商办企业的问题未督促处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核查,该同志于2020年4月拟提任厅装备工业处副处长。在考察过程中,其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中说明,2004年其在企业工作时曾入股1家公司,该公司于2007年被吊销,因1名股东已死亡,无法办理注销手续。根据干部选任有关规定,经省委组织部干监室查核反馈其无经商办企业相关记录。厅人事处根据其主动报告的情况,结合省委组织部干监室查核反馈结果和向省市场监管局咨询了解到个人无法办理注销的情况,经综合研判,认定该同志个人有关事项已如实报告,并无经商办企业,将其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情况提交厅党组会研究,同意认定该同志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比对一致、予以归档处理。二是巡视反馈后,根据中组部2021年4月印发的《关于对规范工作中“吊销未注销”企业退出问题的答复意见》,厅人事处会同当事人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抓紧办理。当事人第一时间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企业注销申请、启动清算并完成公示。2022年10月27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认定当事人可视为退出经商办企业。2022年12月5日,该企业正式被注销。三是组织指导全厅干部对本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自查并核查,共摸排干部342人次,未发现不符合规定情况。

  3.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

  (27)关于“未建立党组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20日印发《关于建立厅党组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基层党支部工作制度的通知》(闽工信直党〔2022〕35号),明确联系指导的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2022年10月以来,厅党组班子成员各自到挂钩联系点党支部开展一次学习交流、听取汇报、谈心谈话,为联系点党支部上党课。二是印发《中共福建省工信厅直属机关委员会关于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片制度(试行)的通知》(闽工信直党〔2022〕32号),按照业务相近、优势互补、利于交流原则,将厅直属机关党委直接管理的35个党支部划分为7个党建工作联系片,以星级党支部牵头,加强基层党组织工作联系交流,提升基层党组织活力。三是2022年11月29日举办“三会一课”等党务工作专题培训班,提高基层党务干部工作能力。

  (28)关于“指导行业协会党建不具体”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到行业党委第二支部调研,了解党支部落实疫情防控工作、2022年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及对行业党委工作的意见建议等。二是全面开展摸底调研。落实半年调度工作机制,完成行业党委所属33个党支部及其所辖的103个社会组织的摸底工作,及时掌握基本情况,更新调整工作台账。对部分支部及和社会组织进行了走访调研,了解核实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等情况。三是开展新组建党支部专项帮扶行动。对2021年以来新组建的6个党支部开展重点调研,采取实地走访和电话调研相结合方式,与党支部书记和社会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交流,了解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指导党支部突出政治功能,结合社会组织业务开展党建工作,引导负责人重视党建工作,防止党支部边建边散。四是加强党建活动指导。2022年11月10日出台《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社会组织行业委员会工作规则》(闽工信行党〔2022〕7号),规范行业党委工作,明确将“抓实基层组织建设”作为行业党委的职责任务,从制度层面明确加强对所属党支部的党建工作指导。加强党员思想教育引导,及时向33个所属党支部赠阅《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指导用书,为各支部免费订阅《福建日报》等党报党刊,引导工信行业社会组织党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所采取的措施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1)关于“政策供给不精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11月组织两批服务冲刺四季度稳定工业增长调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问题及政策建议。对2022年以来我厅出台的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回头看”,梳理落实情况和成效、存在问题,组织超过2600家工业企业参与问卷调查,为下一步制定政策提供参考。征集汇总各设区市关于2023年一季度全省工业稳定运行政策建议67条,起草《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送审稿)》(闽工信函运行〔2022〕628号)经省政府同意已印发。二是征集四季度我厅拟出台政策5项,2022年11月23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惠企政策制定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运行〔2022〕590号),明确政策制定各环节工作内容,加强处室工作联动,强化已出台政策信息共享,提高惠企政策的精准度、“含金量”。三是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巩固回升向好趋势加力振作工业经济17项具体举措、我省纺织鞋服产业纾困贷和第八期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贷款。会同省发改委、省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力振作工业经济促进工业稳定运行的通知》(闽工信联函运行〔2022〕624号),提出11条政策措施推动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地见效,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确保工业在合理区间运行。指导各地工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发挥政策叠加作用,提高政策含金量。如福州市出台《关于支持企业上市“榕腾计划”的实施意见》、厦门市出台《厦门市进一步促进工业经济稳定运行的若干措施》、晋江市出台《关于促进工贸企业升规纳统七条措施的通知》等。联合省税务局、中国银行等单位举办“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之助企纾困促发展活动4场,加大惠企政策宣传。定期通报各设区市工信部门及厅业务处室专项资金执行情况,督促各地市加大政策资金兑现力度,增强企业获得感。635个省级工业新增长点预计全年新增工业产值超3000亿元,对规上工业增长贡献超50%。下一步,我厅将持续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加快推动政策落实,指导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出台针对性强、支持力度大的政策措施,放大政策叠加效用,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指导企业用足用好政策,提高企业获得感。

  (2)关于“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行业运行分析,发挥省级工业稳增长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分析跟踪全省及各地运行情况和完成进度,推动宁德、漳州、厦门等地和电子、机械等重点行业持续发力、多做贡献。促进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挖掘潜力、全力提速、缩小差距、不拖后腿。2022年1-11月全省38个工业大类行业中有28个行业正增长,行业增长面73.7%,其中电气机械(43.3%)、铁路船舶设备制造(15.5%)、化学原料(16.5%)、纺织服装(12.2%)等10个行业实现两位数较快增长,电子信息、机械装备、石油化工三大产业对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超过50%。充分发挥厅“456”挂钩联系精准服务企业机制,2022年已组织开展9批次(其中四季度2批)服务稳定工业增长调研,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问题98个。2022年11月14日至15日,召开厅务虚会分析研判全省工业运行形势,谋划明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安排。二是动态调整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促进企业产能发挥和稳定运行。2022年10月27日印发《关于调整我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第二批)企业名单的函》(闽工信函运行〔2022〕532号),新增62家外贸企业纳入“白名单”。目前我省共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879家。三是帮助企业开拓市场。加快福建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建设,2022年10月21日印发《关于做好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安排“福企网”平台升级改造项目预算300万元,持续推进平台升级改造。截至目前,平台入驻企业超1.5万家。支持省内钢材、水泥企业开拓市场,扩大产品销售渠道,指导福州市举办建材企业与重点建设项目“手拉手”对接会,现场共达成签约项目16个,签约金额2.6亿元;推动龙岩市2022年11月25日与厦门市、广州市开展跨区域建材产业“手拉手”供需线上对接会,参会企业近30家;推动漳州市2022年12月2日召开钢铁上下游产业产销对接会,共25家上下游企业参会;2022年12月15日召开2022年中国冶金新材料(耐蚀钢)产业链对接会,共8家单位与三宝集团现场签订合作意向书,合作金额39亿元。四是起草《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闽工信函石化〔2022〕607号)呈报省政府审批,印发实施《福建省钢铁工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闽工信联新材〔2022〕38号)、《福建省钢铁行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规定》(闽工信规〔2022〕13号),指导石化化工、钢铁等行业企业通过技术创新、节能改造等方式降本增效,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产品品质和竞争力。五是抓好《福建省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落实,梳理形成2022年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清单和2022年第三季度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生物医药领域营业收入亿元以上重点企业、投资额亿元以上重点项目两张“亿元”清单,持续跟踪推进,不断壮大医药产业规模,增强产业竞争力。下一步,我厅将持续加强工业运行监测分析,发挥好省级工业稳增长协调工作机制作用,坚持“456”挂钩联系精准服务企业,加大省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白名单”企业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提升省工业企业供需对接平台,帮助企业开拓市场,积极协调企业生产经营存在的困难问题,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循环畅通,推动我省工业企业平稳运行。

  (3)关于“推动产融对接不深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10月与财政厅等部门共同研究设立总规模200亿元专项资金贷款,经报省政府批准后于2022年11月2日发布《关于设立第八期福建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贷款的通知》,支持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截至2022年12月22日已发放贷款金额61.37亿元,惠及企业3900多家。二是征集企业融资需求,推动银企精准对接。加强政金信息共享,积极向金融机构提供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企业“白名单”,推送重点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清单233项,其中间接融资需求197项,股权融资需求46项;及时沟通协调企业融资问题,如协调解决福清祥兴公司、浦城泰丰竹木制品厂等企业到期贷款续贷、延期还款问题。促进产融对接,2022年11月16日、12月8日举办2期“融智汇”主题沙龙,吸引近200家企业和金融机构参加,助力企业融资融智;组织建瓯酒业、德化陶瓷等领域银企对接,协调解决融资难题。印发《关于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厦门子基金股权融资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98号),引导企业对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帮助解决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问题。下一步,我厅将在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专项、纺织鞋服产业纾困贷、省级中小微企业纾困增产增效贷款等融资支持政策的基础上,持续推动组织举办各类产融对接活动,深入推动金融机构与企业精准对接,落实应收账款融资奖励政策,不断拓宽中小企业企业融资渠道。

  (4)关于“科技赋能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梯次发展,我省龙溪轴承、金龙稀土、华峰新材料、致善生物等4家企业入围2022年国家创新示范企业名单,数量与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并列全国第一,完成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5家。二是完成第三批25个产业领军团队遴选,涉及电子信息、先进装备制造、生物与医药、新材料等4个新兴产业,遴选结果按相关程序报送省委组织部。三是鼓励具备较强经济实力、研发能力,在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龙头企业联合产业上下游企业、科研院所、高校、行业组织共同组建制造业创新中心,新认定福建省高端绿色鞋服制造业创新中心和福建省氟新材料创新中心,现有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4家。四是支持企业创建全国质量标杆。2022年9月下旬举办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宣传推广标杆企业先进管理理念,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产品提质、企业提效、产业提升和结构提优。福建宁德核电有限公司、科华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闽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家企业入选2022年全国质量标杆。五是加强与省财政厅沟通,调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奖励资金列支渠道,由“工业企业技改专项”调整至“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与政策支持方向一致。指导有条件的设区市在省级奖励的基础上再给予叠加奖励,如福州市出台《实施“榕升计划”推动规上工业企业倍增的行动方案》,对首次提升规模或新建投产纳统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30万元奖励。2022年共新增统计“小升规”企业2400多家。六是2022年10月21日发布2022年第九批省重点技改入库项目(闽工信函投资〔2022〕525号);2022年12月2日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投资〔2022〕608号),进一步明确省级技改项目设备投资奖补、融资贷款贴息等技改相关政策申报条件,防止出现“撒胡椒面”现象。下一步,将持续推动以下工作:一是平台赋能,支持企业建设国家级创新示范企业,加快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向集群集中。二是项目赋能,以产业化为目标在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领域加快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三是人才赋能,用好用足相关政策,加大产业领军团队和“百人计划”(创业人才项目)引育力度。四是质量赋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开展国家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

  (5)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项目支撑。认真落实《福建省2022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计划》《2022年推进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要点》,组织实施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265项,当年累计完成投资343.7亿元,已部分投产或建成投产项目48项。2022年1-9月,全省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6.3%,占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26.5%,预计全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25%。跟踪督促并指导各地做好工业战略性新兴企业名录申报工作,全省纳入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年报库企业3006家。二是赴浙江省学习调研单项冠军主要做法、经验和政策措施,形成《浙江省优质企业培育调研情况报告》。2022年10月13日印发《关于公布第六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及通过复核的第三批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告》(闽工信函产业〔2022〕504号),发布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52家,根据工信部《关于印发第七批制造业单项冠军及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四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名单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函〔2022〕251号),我省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0家,目前我省已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45家。三是2022年10月9日出台《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闽工信规〔2022〕12号)。按照“一起益企”中小企业行动部署,举办“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系列活动,宣讲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及培育平台等有关内容。2022年10月18日、10月28日分别在泉州、莆田举办“产融合作·助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投融资云路演活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省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节累计开展活动263场,对接投融资金额64亿元。2022年四季度“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共走访专精特新企业644家次,派出专员722人次,为企业协调解决问题97个。2022年10月17日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08号),开展2022年第三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2022年12月底公布企业名单。四是针对“部分电动船舶尚处在船型方案设计阶段”问题,电动船舶工作专班建立《电动船舶示范项目进展情况台账》,指定专人定期跟踪项目进度,督促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内河游船”“闽江游船”“大金湖游船”尽快落地,推动正在实施的项目“电动游艇”“港作拖轮”按期建造,集中整改期内推动完成1艘示范船型交付。五是强化高技术行业运行监测分析,2022年1-11月全省规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增长19%,增速较全省规上工业高12.8个百分点,占规上工业的比重16.7%,较2021年提高1.4个百分点,对规上工业增长贡献率超过46.6%。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生物与新医药、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发展提速、规模扩大、占比提升。组织实施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200项以上,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在省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工业龙头企业中,培育一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6)关于“服务企业体系不健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2022年10月20日印发《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闽中小企业办〔2022〕12号),指导和要求各地加快推进县级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建设。截至2022年12月20日,福州鼓楼区等8个县(区)已成立相应机构,龙岩漳平市等17个县(区)正在积极向当地机构编制部门提交机构设立申请。二是持续提升“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服务效能。印发《关于“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工作机制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2022〕553号),推行首办负责制,强化信件办理流程和质量。健全服务体系,上报省财政厅安排2023年县级“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建设资金预算750万元,拟对25个县级平台建设进行补助,推进县级平台建设全覆盖,实现省、市、县三级平台互联互通、数据共享。持续强化企业问题办理力度。建立健全“面对面”企业问题协调机制,2022年累计开展6期“面对面”企业服务协调会,与会企业提出的14个问题,已办结13个。持续跟踪福建科杰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诉求件办理情况,企业已完成土地所有权变更。下一步,我厅将认真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的落实,持续推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公益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增强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覆盖面,提升中小企业服务满意度。认真按照《关于“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首办负责制,建立健全“面对面”企业问题协调机制,进一步提升信件办理效果。

  (7)关于“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日监测、周分析、旬调度”机制,定期跟踪分析全省和各地工业运行情况,2022年1-11月,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6.2%,比全国增速高2.4个百分点,居东部地区第1位;指导各地加强省级工业新增长点的跟踪服务,推动项目尽快投达产,635个省级工业新增长点预计全年新增工业产值超3000亿元。电子信息突出“增芯强屏”延链补链,先进装备制造突出加速“电动福建”,石油化工突出“少油多化”“减油增化”,现代纺织服装突出高端面料与先进印染技术,梳理相关产业链招商图谱15条,提出强链补链延链的招商重点和目标企业265家。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预计全年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约15%,增速高于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速7个百分点以上,占全省规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超25%。二是深入实施培优扶强龙头企业行动计划,已动态更新发布五批次196家现有龙头企业和665家龙头培育企业,2022年1-11月龙头企业对全省规上工业营收增长贡献率达38.6%。学习调研浙江省单项冠军主要做法、经验和政策措施,综合形成《浙江省优质企业培育调研情况报告》,研究出台《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公布2022年第一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2022年新认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364家,132家企业(含厦门)获评工信部第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发布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52家,新增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10家,目前我省已有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45家。宁德市动力电池集群入围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举办第十二届民企产业项目对接洽谈会,结合6.18、9.8等重大活动开展全链条招商,引进恩捷锂电池隔膜生产基地等强链补链项102个,民企对接项目开工率已达70%;抓好投资额10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项目280项,2022年1-11月已完成投资1788亿元,提前完成年度预计目标;2022年已组织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1442项。三是壮大创新型企业群体,推进国家、省、市三级企业技术中心梯次发展,4家企业入围2022年国家创新示范企业名单,数量与广东、江苏、浙江、山东并列全国第一,完成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65家,遴选第三批25个产业领军团队。强化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2022年已审查项目能效均达到先进水平;推进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实施节能改造,发布2022年第三批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项目36项,预计年节能量13.86万吨标煤,2022年累计已发布省级重点节能改造项目113项,预计年节能量约71万吨标煤。四是针对“未对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进行深入研究、整体推进”问题,联合省财政厅印发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九条措施,为加快推动我省数字化转型提供政策、资金支撑。新增认定61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标杆企业、41个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典型应用案例,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印发工业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工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提出目标、措施和支撑。在厦门召开全省产业数字化转型工作现场会,并结合全省工业互联网安全攻防演练,开展工业互联网相关业务培训。五是针对“未围绕38个工业大类进行系统研究、分类施策”问题,2022年10月底前完成9市1区2021年度行业发展分析报告;将我省38个工业大类分成电子、软件和信息技术、机械装备、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风电装备、石油化工、纺织鞋服、食品加工、冶金、建材、生物医药、工艺美术、生产性服务等14类,完成14篇全省行业发展总体情况报告。六是提升服务企业效能。利用“456”挂钩联系精准服务企业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困难。2022年以来,已组织开展9批次稳定工业增长调研服务,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困难98个。“政企直通车”平台累计受理企业信件5118件,答复企业来电咨询21506件,办结率100%;精准推送惠企政策,建立1.95万家规上工业企业信息库,累计向企业“点对点”推送纾困政策信息超50万家次。开展“惠企政策进百园入万企”活动23场,服务企业1731家次。下一步,厅党组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信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持续把保持工业稳增长作为首要任务,把做大做强做优制造业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重点,推动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为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展现福建作为、谱写福建篇章作出新贡献。

  (8)关于“厅党组重阶段整改、轻长远推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8月15日召开厅党组会听取上一轮巡视整改长期坚持事项落实情况汇报,对抓好巡视整改提出要求。2022年9月30日印发《关于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闽工信党综〔2022〕29号),进一步明确建立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和督查督办的巡视整改工作机制。2022年10月3日印发《关于配合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通知》(闽工信党综〔2022〕28号),召开全省工信系统巡视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传达省委巡视反馈会精神,部署整改工作,强化全省工信系统联动整改。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正式向省纪委监委、省委宣传部、省委巡视办等报送整改方案。厅党组书记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集中整改期间,主持召开11次党组会、领导小组会,听取厅巡视整改和意识形态专项、选人用人专项、巡察工作专项、省节能中心联动巡视整改工作进展汇报,召开9次专题会研究推动重点难点事项,靠前指挥协调、严格审核把关,全程跟踪了解整改进展,有力传导压力、推动整改落实。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布置、协调推动、指导督促,带头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厅巡视整改办坚持每周定期召开例会研究巡视整改工作进展。转为长效整改后,厅党组原则上每2个月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进一步健全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的督查督办制度,加大经常性督促检查力度,坚决杜绝“过关”思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确保反馈问题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深化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二是关于“对‘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及评审专家抽取不规范’的问题,边改边犯”问题,及时召开专家库专题会研究整改措施,对专家信息不全、审核机制简单等问题深入分析,提出解决方案,经核实,问题原因为专家库新旧系统数据格式不兼容,机制设计上还不够完善。2022年11月30日修订出台《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专家库管理办法(暂行)》,严格规范专家入库流程,明确各相关处室职责分工,进一步对专家入库条件、资格审核、抽取使用等各环节进行补充完善。全面核对梳理厅专家库,共清理1178名专家、子库43个,现有子库14个,在库专家978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专家库管理和使用的通知》,规范专家库使用,强化各行业的专家推荐力度,逐步扩充专家数量。下一步,将定期对专家信息进行复核,对信息发生变更的,及时提醒专家进行更新;对存在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予以出库。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总体上看,我厅巡视集中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后续需要长远推进整改工作任务。我们将进一步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以及省委巡视领导小组、省纪委监委的工作要求,把持续抓好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将巡视反馈问题与抓好中央巡视整改“回头看”结合起来,与近期省委巡视办关于第二批巡视情况分析报告中指出的问题结合起来,与履职尽责、推动发展结合起来,主动对号入座,举一反三,抓常抓长,以严实的作风、过硬的举措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一是强化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政治引领,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党组班子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的能力。要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抓好整改各项任务,以履职尽责、体制机制、干部作风等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面上问题的整改,推动党的政治建设持续深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夯实,干部履职尽责能力显著提升,制度机制进一步完善。二是强化管党治党,全面提升整改成效。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强化政治机关建设,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严的基调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强化成果运用,推动工信高质量发展。巩固拓展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效,真正把巡视整改的过程转化为发现问题、查找差距的过程,转化为凝心聚力、加快发展的过程。按照省委和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盯省直机关“三个表率”职责使命,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在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扬优势上下功夫,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统筹疫情防控和工业经济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更优发展思路、更实工作举措、更好工作成效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多作贡献。

  五、巡视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驻厅纪检监察组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省委巡视三组移交的信访件和问题线索。纪检监察组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处置的原则,第一时间进行核查,按有关规定,对3人进行初核,对1人进行函询;经查,信访反映问题均不实,予以了结。核查情况已经在巡视期间向巡视组进行反馈并得到认可,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详见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表)。驻点巡视结束后,未收到移交问题线索。对巡视反馈的问题,厅党组和驻厅纪检监察组多次进行认真梳理、集中讨论、综合研判,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分类处置,视不同情况予以追责问责。其中给予2名处级干部诫勉、4名处级干部和1名科级干部提醒谈话、4名处级及以下人员作出检讨并提交书面检查(其中2名处级、2名科级)。

  1.巡视反馈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招标采购不规范问题,对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的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局长姚启平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在厅党组会上深刻检讨,对厦门市无线电管理局招标采购项目的分管领导林思德(厦门无线电监测分站三级调研员)进行诫勉谈话,对涉及的其他5名相关责任人员要求作出检讨并提交书面检查报告。

  2.巡视反馈无线电频率台站管理处无线电招标采购不规范的问题,对项目招投标负责人等2名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3.巡视反馈一企业伪造专家推荐函致使某项目通过省首台套认定的问题,给予负责审核的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4.巡视反馈2020年以来珍品馆珍品台账管理混乱等问题,对珍品馆2名有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91-87846409;通信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76号8号楼省工信厅(邮编350003);电子邮箱:jgdw@gxt.fujian.gov.cn。

  附件:中共福建省节能中心委员会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

  2023年5月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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