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节能中心

工作职能

(一)承担节能监测工作,提供实施政府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节能监测计划等事务性工作。

(二)承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的技术审查、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节能规划评审和清洁能源生产审核等事务性工作。

(三)负责建立和完善能源利用、清洁生产数据库,提供制定节能技术规范相关数据,开展节能技术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四)组织开展企业新技术推广、科技成果推介,承担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咨询、评价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五)组织开展节能技术宣传和业务培训,开展节能监测的技术和学术交流活动。

(六)承担履行所核定职责和事项的相应责任。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福建节能大厦5层

通讯地址: 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福建节能大厦5层

邮 编: 350003

传 真: 0591-87543900

联系电话: 0591-87383291

负 责 人: 陈亮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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