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工作职能

  宣传国家、省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承担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具体事务性工作,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促进、人才培训、技术创新、市场拓展、信息咨询和维权等综合服务;为中小企业运行监测提供技术保障;承担福建“政企直通车”平台运营。法定代表人:陈洪春

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 华林路166号福建省经贸大厦4楼

通讯地址: 华林路166号福建省经贸大厦4楼

邮 编: 350003

传 真: 0591-88016036

联系电话: 0591-87271591

负 责 人: 陈洪春

工作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6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令时:10月1日—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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