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单位牵头符合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的条件?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2-11-30 13:02

牵头单位长期从事本领域的研究开发,有较雄厚的科研力量和经济实力,有整合产学研创新资源和技术转移扩散能力;有先进的研发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高端人才;掌握核心技术并拥有发明专利和积极主导参与本领域标准制定工作。牵头单位为行业龙头骨干企业的,近三年销售收入年均不低于5亿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企业不低于4亿元),近三年累计研发费用不低于5000万元(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平潭企业不低于4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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