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扫描版1份)
1.《福建省产业领军团队申报表》;
2.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团队领军人才及所有核心成员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审计报告,财务报表,主营业务收入证明,研发投入证明,项目已完成投资额,人才(或团队)占企业股份证明(如持股协议、合同等),发明专利证书,团队成员在企工作时长证明等;
(二)推荐单位应对所推荐团队的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填写《福建省第四批产业领军团队推荐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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