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修订工业节能相关地方标准的程序有哪些?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2-11-14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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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项:
(1)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可以向标准归口组织提出制定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申请。我省工业节能、能源类标准的归口组织为福建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设于福建省节能中心)。
(2)在提出地方标准立项审查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项目草案或项目提纲;标准项目内容涉及专利的,应提供专利的相关证明及专利持有人授权文件。
(3)项目申报书应写明标准立项的目的、意义及制定标准的必要性、标准的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简要说明。
2.时间节点:我省地方标准计划项目每年分两次申报,截止日期分别为2月15日和8月15日。
3.起草:标准立项后,标准的起草单位应当成立标准起草组,负责标准草案的编制,并对其质量及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起草单位按照标准起草计划完成标准草案和标准编制说明,并经起草单位审查通过后,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4.审查发布:地方标准送审稿经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同意后,由行业管理部门统一报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有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的,应由该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签署意见(工业节能相关地方标准报省能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对地方标准进行专家审查、论证、批准发布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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