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监察的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提前准备以下材料:
1.上年度企业自查报告;
2.上年度企业产品产量和能源消费统计台账、报表;原、燃料热值化验报告;计量器具台账;
3.主要用能设备,包括变压器、空压机、电机、风机、水泵等设备台账以及能效水平说明;
4.固投项目备案证明、节能报告、审查意见及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能管体系建设相关材料;
6.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及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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