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这部分资金将由省工信厅下达到各设区市级工信部门,由地市工信部门落实兑现奖励。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精特新”企业配套资金支持,如福州市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资金奖励,即配套给予25万元的市级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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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福建省加大力度助企纾困激发中小企业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闽中小企业办〔2022〕1号),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由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这部分资金将由省工信厅下达到各设区市级工信部门,由地市工信部门落实兑现奖励。同时,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专精特新”企业配套资金支持,如福州市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参照省级奖励标准,给予1:0.5的配套资金奖励,即配套给予25万元的市级财政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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