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实施细则》提出园区设立、管理机构、选址布局、规划编制、安全环保、应急救援等方面建设标准要求。一是提高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强化各类规划引导和衔接,加强风险防范,明确化工园区应建立健全相关风险预警和救援体系,并按要求配套建设相应保障机构和设施。二是进一步规范产业布局。坚持生态优先,明确闽江、九龙江、敖江、大樟溪、汀江等流域上游相关区域不再新增化工园区。三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关市级化工产业规划要统筹引导氢氟酸等初级产品生产项目集中布局,相关化工园区应做专做优做精做强化工产业中下游,不得引进产业链上游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化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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