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等,是否需要更新企业信息?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2-11-30 16:24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在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更新企业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无故未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复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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