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有什么亮点?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4-01-23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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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突出创新引领。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中小企业,优先推荐申报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充分发挥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对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要求可放宽至不低于600万元。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组织产学研供需对接,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鼓励实施技术改造,对优质中小企业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降低门槛和扩大支持范围。
(二)突出内涵优化。注重企业质量标准,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融合,持续提升企业标准先进性,积极创建标准创新型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注重智改数转,突出“五个一批”,即打造一批省级产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和解决方案提供商,打造一批小型化、快速化、轻量化、精准化的数字化系统解决方案和产品,加快培育一批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和5G全连接工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数字化转型典型模式。注重绿色低碳发展,鼓励将污染物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行差异化监管。
(三)突出要素保障。加强资金保障,加大信贷倾斜力度,设立每年贷款总规模80亿元的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当年新发放流动资金贷款予以年化1%的贴息补助,单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鼓励对接国家基金,对获得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或其一级子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的企业,按照实际到资额分别给予5‰、1%奖励,根据“免申即享”的原则,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推动设立省级专精特新基金,加快建设“专精特新”专板,为优质中小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对列入省级重点上市后备企业库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阶段给予一次性奖励。加强人才保障,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内的优秀工程技术人才,经2名以上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署名举荐,可不受学历、继续教育条件限制,直接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加强用能用地保障,鼓励各地将腾出的用能和碳排放空间,优先保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增投资和技改项目,对产业主管部门确定的优质中小企业新增投资项目用地需求予以优先支持。鼓励各地试点更适宜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的土地、厂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供给新模式。
(四)突出服务提升。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各类服务机构,提供研发创新、数字化转型、融资支持、市场开拓、管理提升等方面的优质高效服务。完善“党企新时空·政企直通车”平台,定期发布省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目录清单,推动涉企资金直达快享。深入开展“专精特新八闽行”活动,健全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服务专员队伍,为专精特新企业解决实际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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