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须为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2)符合重点领域要求(属于重点产业链、工业“六基”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
(3)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
(4)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或境外公开发行股票;
(5)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违法违规行为;
(6)在上一轮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政策(财建〔2021〕2号文)中已获得中央资金支持的“小巨人”企业不再列入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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