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对投资在五佰万元以下,技改成效显著的中小微企业给予一定补助或奖励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8-07 08:51

  您好,感谢您对我省广大中小微企业技术改造投资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中小微企业量大面广,在减税降费上给予支持才能最广泛地惠及中小微企业。今年1月,国家出台《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将小微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至月销售额10万元。将小微企业优惠税种由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扩大至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8个税种和2项附加,最大力度惠及了绝大部分中小微企业。
    2018年,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全省中小企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8〕17号),从加大财政支持、加强融资促进、支持“专精特新”发展、支持创业创新、实施梯度培育、支持开拓市场、优化企业服务、提升人才支撑等方面,系统性出台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此外,根据《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闽经信投资〔2017〕93号),我省针对规模以上中小微工业企业实施技术改造项目完工投产奖励普惠性政策,不设定最低投资额门槛,企业在2017年-2019年完工投产技改项目且有新增财政贡献地方留成部分的均可连续3年申请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奖励。
    我厅将在后续制定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时,结合现有企业技改项目完工投产奖励政策执行情况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情况,予以统筹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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