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有什么优惠政策吗?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3-06-29 15:39
    对新能源汽车(运营车辆除外)在政府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等按时计费的,24小时内首次停车免收2小时(含)车辆停放服务费。对已向邮政管理部门备案的新能源邮(快)件末端揽投车辆,在不影响道路通行的情况下,允许在城市非主干道上短时停靠。对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货车(重型货车和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除外)在市区道路通行不限行。省高速公路公司对省内新能源汽车办理电子收费的,予以赠送电子标签,并按有关规定享受通行费用优惠。鼓励各地对辖区内部分高速路段,给予新能源物流车等通行补助。支持电动船舶享受优先过闸、优先靠离泊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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