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在推进充(换)电及加氢设施建设方面有没有相关政策?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3-06-29 15:41

    支持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充(换)电设施、智能路侧设施和功能性平台纳入“新基建”示范项目。推广集中式“光储充检”一体化示范站,对符合相关要求的“光储充检”示范站建设给予业主单位单站补助50万元。优先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加氢站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支持依法依规利用现有加油加气站的场地设施研究开展改扩建加氢站或增设充(换)电设施。推广智能有序、慢充为主、应急快充为辅的居民区充电服务模式。鼓励采用“统建统营”等方式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充电设施建设。结合老旧小区、街区片区改造等工作,在设计及改造实施环节充分预留充电设施供电管沟,满足充电设施快速接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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