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的判断条件是什么?
来源:福建省工信厅
时间:2023-11-17 15:04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TOP
一、根据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工业划型标准:“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为微型企业。”
二、根据国家统计局《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从业人员数是指在本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数,是在岗职工、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之和。从业人员不包括本单位劳务外包形式用工。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已上线运行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企业可以填写所属的行业和指标数据自动生成企业规模类型测试结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1 备案号: 闽ICP备10203028号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620号
总访问量:{{siteCount}}您是今日{{todayCount}}访客中文域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政务
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技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