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乡镇船舶修造主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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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沿海乡镇船舶管理的意见》(闽政办〔2025〕4号)有关要求,加强乡镇船舶修造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规范化管理,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将《福建省乡镇船舶修造主体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您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提出宝贵意见及建议。
征集时间:2025年2月18日至2025年3月25日
联系人及电话:谢强,87315329
传真:87551141
电子邮箱:fjjxzbc@gxt.fujian.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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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 3500000061
闽公网安备:350102020016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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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承办单位: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技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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