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擅自设置、使用无线对讲机案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8-25 08:46

  2020年8月7日,宁德无线电监测分站在“心连心”慰问演出活动宁德市区南岸公园分会场电磁环境监测时,发现454MHz存在一不明信号。经实地排查,不明信号来自上东曼哈顿小区。宁德市无线电管理局执法人员随即在上东曼哈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发现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存在涉嫌擅自设置、使用无线对讲机的违法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应当向无线电管理机构申请取得无线电台执照,但设置、使用下列无线电台(站)的除外:(一)地面公众移动通信终端;(二)单收无线电台(站);(三)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规定的微功率短距离无线电台(站)”的规定。经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七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或者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从事诈骗等违法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并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参照《福建省无线电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序号1第1子项中“从未申办无线电台(站)执照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重新启用已办理注销手续的无线电台站(含地球站),尚未影响合法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的,责令改正的,没收从事违法活动的设备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无线对讲机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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